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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桥在线免责声明以及侵权贴删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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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3 15: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什么事都要适可而止 知足常乐 人能活多少年啊 珍惜时光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3 20: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人之常情!角度不一样!想法就不一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0 08: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报个到!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6 08: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给网民一个公平公正的网络平台!让想说话的敢说话,不畏强权,有问题我们网友也要积极的讨论,出谋划策!还原事实的真相!真正做好一个网站应尽的义务!望黄桥在线越办越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6 19: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泰州逛街网路过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4-2 18: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签到天数: 2065 天

连续签到: 1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7-15 14: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特作如下决定:
  一、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八、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接到举报、控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制止和查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十一、对有违反本决定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等处罚,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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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7-15 14: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黄桥在线论坛不接受:

      1.金钱删帖,作为黄桥地区最大的网站、交流平台,我们有我们的原则,对会员的尊重是黄桥在线发展至今的最大动力。不论准备许多大的好处,请免开尊口,我们不做收费删帖这种没品事情!

      2.人情删帖,是朋友请不要让我、版主、管理人员、资深会员为难。

      3.威胁删帖,黄桥地区部分部门单位企业公司以及个人,不需要威胁我们,请按照规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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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7-20 09: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城乡居民养老金4年未涨 连缴15年每月领73元

2013年07月20日 07:2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连续缴费15年,60岁后每月最低只能领取73元养老金,即便按照最高标准缴费,最多也只能获得每月129元的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已近四年,但基础养老金水平从未变动。相比城镇职工连续八年大幅上调养老金待遇水平,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过低、待遇调整机制缺失的问题逐步凸显。专家建议建立健全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使养老金水平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提高而提高。

  居民每月仅领百余元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本月施行满两周年,按照规定,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了政策全覆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今年三月份,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6亿人,已有超过1.33亿城乡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然而,与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八年上调养老金水平相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显得捉襟见肘。

  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组成,两者参保和待遇计发规则基本一致。具体而言,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构成,储存额每年参考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但在通胀水平高企的背景下,居民养老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受到质疑。按当前的待遇计发水平进行简单测算表明:如果居民选择按每年100元最低档次缴费,政府补贴按照30元计算,假定利率按照3.5%计算,缴费年满15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金额为2508元,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后,参保人能够领取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为2508/139=18元,加上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为73元。新农合的参保人即便按每年500元国家最高档次缴费,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也仅有129元。

  事实上,2009年新农保制度启动后,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始终维持在每人每月55元。试点启动之初,55元对于提高部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近年来在国家经济不断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加以及居民人均收入不断增长的客观环境下,基础养老金标准并未调整,由此造成了当前养老保险制度下的尴尬。

  而这在替代率上体现的尤其明显。2008至2011年间,农民年收入逐年增加,分别达到4761元、5153元、5919元、6977元。有专家测算,新农保的养老金替代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区间维持在14.11%至30.84%之间。而2011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达到了50%。

  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亟待建立

  “从通货膨胀速度和物价水平等情况来看,100多元钱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基本养老需求。若按照存款利率长期计息,更加无法保证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参保人从自己的个人账户中得到的养老金也是屈指可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倪志浩认为,破解这一难题,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

  以新农保为例,参保农民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受到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资金增长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当前对养老金待遇水平影响较大的是基础养老金部分。对此,倪志浩认为,应将基础养老金给付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挂钩,通过建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动态投入机制,使基础养老金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而提高,“通过此举,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又能让制度成为长效稳定的保障机制,让参保人能够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他说。

  个人账户部分,倪志浩认为,虽然国家提出新农保制度可以依据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但对调整的办法并没有明确。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都发生很大变化,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缴费调整机制为参考,缴费档次的变动将毫无依据可言,而且在操作上无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参保人来说都非常麻烦。如果长期维持缴费档次不变动或者时隔多年变动一次,长此以往,就有可能出现新农保制度下个人账户的基金变动幅度低于参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变动幅度的情况。

  而若以农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参保缴费标准就能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动而相应调整。鉴于我国各省份农村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倪志浩建议缴费基数的设定要参考本省区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因素,以本省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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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1-15 12: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应该好,可是没怎么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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