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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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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19:24:00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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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引起的种咱纠纷,事故频频发生。强拆,暴拆也是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世道寒人心哪!!

要知道绝对正确的拆迁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


房屋拆迁都以土地为中心而进行拆迁,所以拆迁户必须对拆迁后所建设的项目要了解,是作为公用事业还是以经营性的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的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不符合此目录取得划拨土地,将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
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未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的土地,此项目不合法,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拆迁行为不成立属违法。


房屋拆迁中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特别是商业开发拆迁中,被拆迁人对立情绪特别大。
所谓钉子户,除了主观原因以外,客观上,当事人双方没有完全体现平等、自愿、等价的交易原则。其次,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在政策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都是钉子户产生的原因。 支持拆迁,但反对违法拆迁!


《宪法》也好,《物权法》也好,规定得非常明白,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私有房产,非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要拆迁私人的房产,必须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产权后,才能进行拆迁,这是很简单的常识,也是《宪法》和《物权法》保护私有产权的核心内涵。拆迁私人的房产,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无权“审批”。



法律规定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但土地证还在老百姓手里没有经过注销和变更土地登记,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进行招、拍、挂,按《土地管理法》规定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批准书,也不可能和开发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合同书,这就好比一女不能嫁两夫。同时法律规定具有拆迁人资格的拆迁人,必须持有国有土地批准文书才能办理拆迁许可证,一方面国土局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批准书,另一方面拆迁必须具有国有土地批准书。说得简单点,假如土地证在老百姓手上,国土局发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给开发商,国土局直接违反《土地管理法》和“一物一权”的民法基本原则, 国土局没有发出国有土地批准书,建设局发出拆迁许可证,建设局就违反《拆迁条例》。没有拆迁的合法性



拆迁公告:拆迁公告它是拆迁的法律依据,出了公告也表明了它已具备拆迁的条件并领出了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一般内容写着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期限、拆迁范围、立项和立项文号,规划和规划文号,土地定点和土地批准文号。   (拆迁许可证五要素中的三要素:立项,规划,土地批准书)   拆迁公告的日子和有效期,过了有效期还没拆的话,必须补办。
五项文件为: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特别注意土地的取得证件和是否有足额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专用帐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http://www.gov.cn/ztzl/2006-06/30/content_32372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录》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572.htm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
http://www.gov.cn/ztzl/2006-06/30/content_323757.htm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http://www.gov.cn/zwgk/2011-01/21/content_1790111.htm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2-20 19: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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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2-20 19: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昨天在泰兴电视台还看到了某领导就拆迁的采访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2-20 19: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签到天数: 1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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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2-20 19: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法律对于那些拆迁者来说形同儿戏,对于被拆迁者来说是压在头顶的大山,这种社会已到了公民没了信仰,执政恣意妄为,权力普遍滥用,贪污腐化成灾的局面。
毛主席曾教导我们: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所以,中国禁止私人拥有枪支就不难理解了,否则,犹美国过之而无不及。
最近,美国的一个州长否定了奥巴马总统的高铁计划,人家州长很现实,真正为老百姓谋福祉。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2-20 20: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江门
以利益为中心,以盈利为目的。坚持强拆到底,以消灭最后的钉子户为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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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21: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xie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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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21: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别和领导谈法律,他会跟你讲潜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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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21: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非也非也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2-20 21: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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