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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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09:43:37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捡到别人的手机,不但不归还,还利用手机内的隐私照片敲诈失主,失主被迫花1500元“赎回”手机,谁知,贪心不足的他,又向失主提出须再花5万元“买回”隐私照片的要求,后被警方抓获。昨天,泰兴河失镇男子何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依法刑拘。 去年12月的一天,家住泰兴河失镇的李先生,在当地一家浴室洗澡后回家发现,随身携带的手机不见了踪影。就在他努力回忆手机是否丢失在浴室、准备致电自己的手机时,家中的固定电话响了起来。电话是其妻妹打来的,妻妹称他的手机被一位“好心人”捡到了,如果要索回手机可直接拨打自己的手机与“好心人”联系。原来,拾到他手机的“好心人”,在其手机的电话号码簿内调出了其妻妹的号码,并与其妻妹取得了联系。李先生暗自庆幸自己运气好,碰到了活雷锋,赶忙与“好心人”联系。
“不错,你的手机是在我这儿,但我不能马上给你,因为你手机里面有几张非常有意思的照片,你要放点血把它买回去”,让李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拨通电话后,对方对他提出了意外的要求。李先生这才想起,前不久出于好奇,他自拍了4张隐私照片,并存在手机里。谁知,隐私照片现在倒成了对方要挟他的砝码。就在李先生迟疑时,对方又语气强硬地说:“你如果不愿意给钱,胆敢报警或者有其他想法,我就把你这几张照片发到网上,我相信会有不少人感兴趣的,你也会一夜成名的。”被惊出一身冷汗的李先生,随即“缴械投降”:“那请你开价吧。”“1500元。”双方约定地点见了面,李先生递给对方1500元,“买回”了自己的手机。李先生回家后想想“憋屈”,遂到当地河失派出所报警。然而,由于对方和李先生联系时所用的手机,就是李先生本人的,其身份一时很难锁定,案子被暂时搁置了下来,
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月4日,李先生的手机再次响起,电话里传来熟悉的声音,原来对方就是10多天前拾到他手机、又逼他花1500元“赎回”的那位“好心人”。“你只花1500元就买回了有精彩照片的手机,感觉太便宜你了,我后悔了”,对方开口道。“那你要怎么样?”“对不起,上次你拿回手机前,我已经将你的照片复制了一份,你要想拿回复制照片必须再给5万元。”
为稳住对方,李先生在电话里假意和对方讨价还价,最后双方约定4000元“成交”,还预约了见面地点。挂断电话后,李先生随即报警。当天,民警事先在双方见面地点设伏,在“好心人”与李先生见面交换钱和照片时,将“好心人”抓获。据“好心人”交代,他姓何,是泰兴黄桥人,当天他在浴室捡到了李先生手机,发现其中隐私照片后,顺手复制了一份,此后还动起来歪主意。第一次成功“敲得”1500元后,他后悔当初开价太低,便有了狮子大开口向李先生索要5万的“第二次”。昨天,何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依法刑拘。
泰兴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特别是涉及个人生活隐私的图片、视频等,轻易不要将重要或隐私信息存放在手机、U盘或计算机上,以防丢失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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