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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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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09:05:51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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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一、战略目标
(一)泰州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
(二)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发展任务
(三)学前教育
(四)义务教育
(五)普通高中教育
(六)职业教育
(七)高等教育
(八)终身教育
(九)特殊教育
三、改革重点
(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十一)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十二)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十三)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十四)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十五)扩大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十七)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十八)推进教育信息化
(十九)坚持依法治教
(二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二十一)强化《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战略目标
(一)泰州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
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公民素质的整体提升具有决定性作用。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基本现代化,必须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泰州是著名的“教育之乡”,素有崇文尚教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基础教育优势进一步彰显,全市基本普及15年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洋思中学成为全国素质教育典型;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越来越大;高等教育发展取得重大突破,顺利建成3所本科独立学院,泰州大学筹建全面启动;师资队伍素质整体提升,骨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教师地位和待遇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革创新取得丰硕成果,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育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泰州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教育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发展不够协调,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有待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素质教育推进依然困难,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投入正常增长机制须进一步完善,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泰州由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和城市功能转型升级,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上下必须把教育优先发展摆上突出战略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建设美好新泰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
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以建设教育强市、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率先发展、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到2012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15年,教育普及水平、发展质量和教育贡献度位居全省前列,建成教育强市;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市。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9%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以上。公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5.8%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教育布局合理,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基础教育得到良好保障。
提供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特别是信息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省定优秀标准学校达90%以上,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达95%以上。素质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全面建成终身教育体系,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全市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学有优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投入机制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对外开放,着力推进教育国际化,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的教育发展格局。
实施更有成效的社会服务。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相适应,人才培养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表一:泰州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2015
2020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8
99

2.义务教育巩固率(%)
99.7
99.8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8
99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50
60

5.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50
60

6.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
80
95

7.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比例(%)
75
90

8.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14.2
15

9.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11
20
12.2
25.8

10.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90

11.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90
95

12.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高于省核定比例
高于省核定比例

13.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高于GDP增长比例
高于GDP增长比例
二、发展任务
(三)学前教育
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城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加强质量监管,防止“小学化”倾向。加快优质园创建步伐,到2012年,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优质园标准;到2015年,市优质幼儿园达9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达70%以上;到2020年,市优质幼儿园达98%以上,省优质幼儿园达90%以上,所有公办幼儿园达省优质园标准,每个市(区)办好一所示范性公办亲子园。
强化政府职责。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县级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做到统一规划管理、统一队伍管理、统一经费管理。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逐步提高公办幼儿教师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入园给予补助。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取缔非法办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健全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和督导制度。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将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布局,满足广大农村儿童就近入园的需要。大力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农村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和办园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义务教育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县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2015年各市(区)全面达到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标准,区域内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显著改善,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大幅提升。
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和城市化进程,按照统筹规划、统一办学标准的要求,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小班化教学,小学每班35人、初中每班40人以下,办好每一所学校,基本消除公办学校择校现象。依法保障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每个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
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制度,加强县域内教师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建立县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组织农村学校教师、校长到城镇学校挂职学习,每年教师交流面达10%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大力实施中小学现代化建设工程。按照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师资队伍、设施装备等方面建设。到2015年,6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到2020年,9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
(五)普通高中教育
打造优质普通高中群体。根据高中阶段生源变化趋势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确定办学规模和班额,合理调整全市普通高中布局,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调整为35所左右。坚持优质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引领策略,逐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区域性优质普通高中群体,实现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所有普通高中均达到优质高中标准;到2020年,50%的高中达国家示范高中以上水平,建成6-8所全国一流高中。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建设。大力增强普通高中学校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影响力。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任务以及学校的历史传统和办学优势,树立特色办学的思想理念,建设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实施多样化、个性化的课程设置,建立各种学生社团,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打造特色课堂,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整体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六)职业教育
扩大职业教育事业规模。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重点,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实用人才的需求。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把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职业学校作为职教招生的重点,举办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和招收就业、待业青年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加大面向“两后”(初、高中毕业后)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在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中西部合作办学力度,扩大中西部合作招生规模。到2020年,全日制职校生、非全日制职校生与非学历培训人员比例保持在1:1:2左右。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优质化建设,到2012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建成6所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到2015年,建成5-6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优化专业设置,在重点建好装备制造、医药、化工和电子信息等重点专业群的基础上,新开设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造船焊接、光伏照明、软件与外包服务、新型环保等六大新兴专业(方向),切实提高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吻合度,到2015年,形成布局合理的专业体系,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专业点。围绕全市四大支柱产业,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到2015年,建成8个集教学、培训、鉴定、生产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校内省级以上实训基地。充分利用骨干企业的设备、技术和人才资源,建设一批校外实训基地。
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改革办学模式,重点建设装备制造、建筑等一批由行业、企业、学校及研究机构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实施订单式培养,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建设有职业教育特点和行业企业特色的校园文化。发挥已有特色和优势,继续深化创业、创新教育,新建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学生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项目和创新教育工作室,应届毕业生在校创业实践率达35%以上。加强课程开发,创新教学模式,健全技能大赛、创新比赛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稳步实行职业教育弹性学制,推进学分制改革。
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增强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与宏观管理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统筹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严格就业准入。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
(七)高等教育
加快泰州大学筹建步伐。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统筹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把筹建泰州大学作为全市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工程。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引进、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正高级专任教师和200名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努力打造国家级或省级优秀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开展研究生培养;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形成一批有较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和科技应用成果。2015年之前泰州大学筹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以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为目标,努力提高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完成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任务,2015年建成全国一流的高职院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资源整合步伐,切实改善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2012年建成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5年基本达到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引进计划,20%左右的专业课能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完善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相关制度政策。
培育高校学科专业特色。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医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积极培育、强化优势专业。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要围绕畜牧产业链和现代农业,打造优势专业群。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要重点打造机电一体化、建筑工程、护理等优势专业,并加强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建设。医药高新区高校加强医药专业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依托区内高端研发技术和专业实验室,及时掌握医药前沿信息与技术,为医药高新区培养具有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加强高校交流合作,建立合作育人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与相互开放,建设优势学科专业群。到2020年,建成2-3个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20个以上省级品牌、特色专业。
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立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机制,积极探索政产学研合作模式,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合作平台。建立政府指导、高校主导、行业企业参与的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合作共建教师培训锻炼基地、学生实训就业基地和企业人才定向培养基地。建立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人才需求定期发布制度。建立高校与行业企业人才、技术双向交流机制。加强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积极推进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创业实践基地及孵化基地建设。
(八)终身教育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政府成立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市(区)职业教育中心、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和村(居)民学校多方联动、相互沟通融合的教育培训网络,逐步形成以社区教育资源为主体、以职业教育资源为依托、以远程教育为延伸、以自学考试为补充的终身教育体系。
构建终身教育平台。稳步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加强对高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规范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声誉。鼓励个人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在职人员带薪学习制度。建立公民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
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实施学习型社区建设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制定学习型组织建设标准,开展乡镇(街道)学习型社区建设试点。推进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功能转型,到2015年,全市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全部转为社区教育中心,建成泰州市社区学院,创建1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所国家级社区教育中心,1所省级社区培训学院,2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0所省级社区教育中心;到2020年,创建3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5所国家级社区教育中心,35所省级社区教育中心,所有市(区)都建成1个社区学院、建成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省级社区培训学院,全市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达60%以上,农村居民达40%以上。
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积极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现代农业人才工程。统筹利用各类教育资源,以社区教育中心校为主体,创新运作模式,建设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实效。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以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为纽带,建设以各级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到2015年,形成全覆盖的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到2020年,老年教育普及率达30%以上。
大力开发终身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乡镇(街道)政府统筹社区内的各类教育资源,制定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制度,扩大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所有公共文化教育资源定期向社会开放学习场所和教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拓展其教育服务功能。
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完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开放式的继续教育模式,建立健全市、市(区)综合性学习网站,逐步实现在线学习,形成覆盖全市、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终身学习网络;依托广播电视大学,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市民学习中心和市民学习网,开发网络学习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
(九)特殊教育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府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高水平办好特殊教育,到2015年建成3所以上现代化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全部建成现代化学校。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教育班。在有条件地区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建立和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逐步推行全纳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到2015年,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残疾人免费教育。
三、改革重点
(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切实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各级各类教育,融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创新德育载体,丰富德育内容,活化德育形式,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中小学校德育课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注重发挥各门课程教学的德育功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办好家长学校。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优化育人环境。强化学生德育实践,倡导志愿者服务并使其制度化,经常性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学校德育工作测评制度,将德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工作责任考核体系。
深化课程改革。强化课程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提高课程开发和实施能力,完善由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构成的中小学课程体系,建设更多供学生选择的特色课程,建成适应不同层次、不同兴趣学生的学科课程及各类活动课程分级目标体系。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完善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各项制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育艺术2+1”项目,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重视心理健康和养成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全面开展“普通话进校园、书法进课堂、诵读进教材”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优化教育教学方式。完善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管理、学业质量管理制度。充实优化教科研队伍,加强新课程实施背景下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建立区域内科研合作共享机制和校本教研制度,充分发挥教科研共享平台研究、示范和辐射的功能。全面彰显“幸福教育”、“主体教学”和“智慧课堂”教育教学特色。进一步推广“洋思经验”,突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和因材施教,实现教学高质量与学业轻负担的有机统一。
加强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到2015年,各市(区)均建成一个与新课程改革相配套的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大力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体育文化设施和社区教育中心等资源,共建共享各种不同特色、不同教育功能的校外教育基地。各类教育基地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教育部门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责任与保障机制。加强监督、考核与评估,严格问责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构建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健全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形成利于学校自主办学、有利于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有利于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发展的多元评价机制,引导全社会确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价值观,营造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十一)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创新考试评价制度。全面推进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由“单一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注重考试内容的综合性、实践性和开放性,发挥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对教育教学的导向作用。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文化科目考试相结合的中考模式,进一步调整文化考试科目,改革考试形式,增加综合素质评定在录取中的权重。
改革中小学招生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逐步实行统一考试录取与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式。完善指标生分配政策,逐年提高热点高中指标生比例。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
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十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权利和责任,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开放办学制度和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方便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落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构建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
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健全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完善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董(理)事会、行政、党组织三方成员双向进入机制。督促民办学校规范董(理)事会运行方式和决策程序,理顺董(理)事会与校行政的关系,确保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理顺党组织与决策机构的关系,保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推进民办学校工会组织建设。
(十三)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推进公办学校多形式办学,允许社会力量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探索让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优秀校长(园长)及团队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共享先进管理经验,促进薄弱校(园)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支持公办学校之间、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共同体。支持高中阶段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公民办教育共同发展。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引导民办学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支持民办学校建立稳定的师资队伍,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和校长培训纳入全市教师培训和校长培训计划。积极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办学思想端正、办学行为规范、保教质量和社会声誉良好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鼓励举办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高标准、有特色、国际化的民办中小学,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在我市合资合作办学,支持民办高校提升办学水平。
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建立政府对民办学校的督导、年检制度,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重点加强资金运转和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民办学校招生、收费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十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政府管理方式。切实履行政府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和改进教育宏观管理,增强政府在教育政策制定、布局规划、资源配置、监督指导等方面的职能。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责任。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和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的管理体制,由对学校的直接管理转向政策指导和依法监管。完善教育决策机制,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立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教育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中的作用。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与途径。
健全分级管理机制。继续深化“以县为主,县、乡(街道)共管”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以县级政府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在参与支持义务教育中的作用。落实乡镇政府在组织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维护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责任。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以市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统筹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和教学管理。加强对高等教育宏观统筹和政策支持,促进条块结合,形成“省市共建、服务地方”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完善中介机构参与机制。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健全教育中介组织准入、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鼓励认证评价型和人才服务型中介机构发展。教育咨询、教育质量评估等工作逐步交由中介机构办理。
(十五)扩大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拓展教育国际交流渠道。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机构与境外学校、办学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互访。完善教师交流访学制度,定期选派教育管理者和骨干教师境外培训。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留学计划,提高高校具有海外教育经历的教师比例。扩大学生赴外交流规模,鼓励学校将学生海外体验纳入选修课程,重视学生涉外知识教育和能力训练。
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引入优质国际高中课程,提高高中国际班办学层次,创建有利于学生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长的高中办学模式。鼓励与支持高校实施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充分利用海外教育资源培养人才。举办多种形式的教师引智培训项目,扩大教师受训规模,提高教师参培率。支持学校开展“外教进课堂”活动,帮助学校引荐优秀外籍教师,着重提高高校外籍专任教师数量。鼓励职业院校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测试,开拓毕业生海外实习、实训合作渠道,培养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
提升国际教育服务能力。吸引海外学生到本地修学旅行、就读,力争建成一所服务国际生的语言预科学校;着力开拓中文教学课程对外输出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到境外开设“孔子课堂”或中文教育课堂;力争在医药高新区建成一所与国际教育组织通融对接的国际学校,为在泰外籍人士子女教育提供完善的教育服务。
四、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坚持人才强教战略,大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造就一支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现代化需要,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处于全省前列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让教师成为最受尊敬的职业。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使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教育改革发展的推进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的首要内容。大力树立和宣传师德模范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加强教师队伍继续教育的规划和管理,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教师远程学习培训、研究交流数字化平台,建设优质教师教育培训资源。创新教师培训课程体系,着力构建教师职前培养、入职教育、职后提高相配套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目标,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教师培训率达100%。加大农村师资培训力度,对紧缺学科进行定向或订单式培训,2012年前完成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和能力。建立市、市(区)教师研修中心,加强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改革教师教育评价方式和管理手段,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发展。教师培训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加强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构建名教师名校长培养网络和培养机制,形成有利于培养具有鲜明教育个性和教育风格的教育名家的良好环境,创新名校长成长机制,鼓励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办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倡导教育家办学。完善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等市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各市(区)中小学每个主要学科至少要有1名以上特级教师。建立名教师名校长培养激励机制,到2020年,全市入选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5名以上,重点培养泰州市名校长20名,培养泰州市名教师100名。
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托大中型企业和高校,联合建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大“双师型”教师培训力度。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依托行业和企业建设教师实习基地,积极推行“访问工程师”制度。制定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评聘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到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0%以上,2020年达80%以上。
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从教。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设立政府优秀人才奖励基金,定期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制度。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市、市(区)教育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科学核定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建立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实行校长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学校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考核管理机制。
表二:泰州市教师队伍建设学历指标
教师学历比例(%)
2015
2020
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90
35
100
60
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95
60
100
90
普通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
95
5
100
8
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12
20
职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12
20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20
30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50
85
(十七)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依法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核定的比例,确保我市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GDP增长比例。各级政府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应重点用于教育事业,开发人力资源。积极化解高中阶段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建立职业教育发展政府专项经费。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教育基金、费的征收管理,按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和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全额用于教育事业。土地出让经费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必须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实行规费减免。确保到2012年完成省下达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改造、加固任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或出资办学,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落实单位和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一定年限的免费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完善市属高校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落实省制定的基础教育生均经费逐年增长机制,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健全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建立完善教育经费监察审计、督导考核、绩效考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地方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教育经费增长未达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健全教育投入年度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管理。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健全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完善教育帮扶机制。建立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实施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政策,推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辍学。
(十八)推进教育信息化
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市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设泰州教育城域网,普及多媒体网络教学,稳步推进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建设。2012年,校园网覆盖率达100%,实现省、市和市(区)、学校四级教育网的互联互通;2015年,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达到80%,中小学数字化校园达标率达60%;2020年,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达95%以上,95%以上的学校达到数字化校园建设标准。
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利用。开发、引进优质网络教育教学资源,建立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建成全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2015年,建立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教学资源库,基本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2020年,建立起广覆盖、多层次、内容丰富的教育资源库,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全社会的开放共享。
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和能力。开展全员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校长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创新网络教学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有效整合。提高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促进学生学习的个性化、多元化,提高学习效果。
(十九)坚持依法治教
推进依法治教。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将教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范围。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办学,学校要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保障学生受教育权,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创建平安校园。全面加强以人防、物防、技防为重点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不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2015年,在所有学校均建成“泰州市平安校园”的基础上,50%的学校达到“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标准;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部达到“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加强教育督导。坚持督政与督教督学、监督与服务指导并重,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教育投入情况的督导。丰富和创新督导内容,针对基础教育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各种类型的专项督导。建立督学责任区和跨区督导制度,形成纵横衔接、横向沟通的全市督导责任区网络。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和专职督导队伍。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落实问责制度。
(二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高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学校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泰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工程,全面落实全市中小学、高校党建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党建工作“条块结合、双重管理”新体制,建立市(区)教育工委,加强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重视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工作。建成高水平的省级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区。
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坚持备用结合的原则,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双向挂职制度,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提高全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十一)强化《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将本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围,作为考察干部政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凡推进教育发展不力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健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努力为基层、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教育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决算情况,并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成立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改革工作。市教育部门负责本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其他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履行责任。各市(区)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教育发展改革的推进实施,要围绕本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纲要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尽快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分步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市政府对本纲要实施情况将进行跟踪监督,定期组织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


主题词:教育工作 2010-2020年 规划纲要 通知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印发

(共印300份)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6 09: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拭目以待啊,改策的效果如何?落实执行力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7 10: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不能确保绩效工资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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