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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8 15:45:56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我镇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企业用工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2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等相关证明);
3.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服从工作分配,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和报名期间,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六不休息)。
报名地点:黄桥劳动监察中队调解室(京伦大酒店对面黄桥镇行政综合执法局内)。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报考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照岗位聘用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人选,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理论两部分。
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
专业理论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
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55分为合格线),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理论占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最终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与履历加分之和,履历加分条件和标准如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加3分;持有保育师证书的加1分,持有高级保育师证书的加3分,不累加;有合格园、公办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经历的,1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确定体检人选时,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本简章相关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录用与待遇
本次幼儿教师岗位招聘人员性质为企业用工性质,一经录用后,用人单位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镇各公办幼儿园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执行泰兴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履行转正手续,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
本简章由泰兴市黄桥镇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21147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210007
泰兴市黄桥镇中心幼儿园 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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