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黄桥镇北街社区 于 2022-8-29 10:44 编辑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黄桥小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意见》、《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即日起对机动车违法违规停车、电动三四轮、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整治。交警部门将对下列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1、机动车随意停放、违规停放。 2、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车。 3、驾驶电动三、四轮窗禁区、非法营运、接送学生、摆摊设点等行为。 4、闯红灯、抢信号灯、越线停车。 5、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上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6、未统一尺寸、统一编码、统一标识,未按照规定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快递三轮车。
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安全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您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行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以实际行动为创造优美、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秩序作出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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