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凉爽
电动车开着、秋风吹着
别提多惬意了 但是
骑着电动自行车
以30迈的车速
自由自在的“飞驰”在高速公路上
这可要惊出一身冷汗了! 9月4日13时30分,高速一大队值班室接到辖区监控报警称:广陵服务区西区往南的路面上有一老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上穿梭,非常危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名老人,慢悠悠地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当时,高速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一旦老人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将老人拦停后,询问得知,老人当天上午带着行李和电动自行车从昆山乘坐大客车准备回泰兴,在广陵服务区休息时被大客车抛下。老人想着服务区离家近,便骑着电动自行车上了高速。 随后,民警通知相关部门将老人和电动自行车带下高速,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老人表示知道自己的行为相当危险,再也不敢这么做了。
延伸阅读 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重要提醒
高速公路是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严重的一方。交警蜀黍再次呼吁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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