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Val'璐ξ 于 2020-12-1 15:57 编辑
泰兴籍明代廉吏燕忠 杏园秋雨(李长贯) 纵观古代历史,清官廉吏可谓灿若繁星,比较起来,明朝似乎更多一些。不过说到明朝的清官廉吏,大家可能只对杨继宗、海瑞、于谦等耳熟能详,其实还有一位清廉之誉决不在这三人之下的泰兴籍的明朝高官,因未上《明史》传记而被忽视了,而未被人们所熟知。这位泰兴籍的明朝高官就是燕忠。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天津市蓟州出土了燕氏(燕祥、燕忠、燕鼎祖孙三代)的墓志铭,燕忠的感人事迹才为人们所祥悉。
关于燕忠的籍贯和官职,燕氏族谱和现在的燕氏族网都可查到一些简要的文字记述。燕忠,字良臣,号两溪(公元1459年—1515年),祖居泰兴河失司马墩,明朝初期随高祖五公徙居蓟州。燕忠聪慧过人,青年中举,25岁时考中进士,是明代蓟州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的高官,官居正三品。先后任常州和宁国两府推官、福建道和浙江道监察御史、山西巡按、陕西按察副使、陕西苑马寺卿、陕西按察使、陕西左布政使、都察院右都御史、大理寺卿等要职,死后被追赠为刑部尚书。 这样的记述得到了证实。在天津市蓟县城东五里碑(今城关镇东大井村北),有一处燕家坟。1983年在位于人民东路的燕家坟施工时,先后出土了燕祥、燕忠、燕鼎祖孙三人的墓志铭。志文中记载了三人的籍贯与生卒年月及平生事迹,他们的事迹尤以燕忠最为感人。明嘉靖《蓟州志》也记述了燕忠的事迹,与墓志铭上所述基本一致。 由于燕忠性情刚直严峻,平常话很少,不笑谈,不轻易与人交往,人望而畏之,贵近有所请托一概严厉的拒绝,且为人低调,被评价有包希仁的刚正严峻和赵阅道的廉洁直率,因此,他故去后,其名字被州志、县志列入先贤名录之中,《明史》虽无其传记,但在《明史》的《李承勋传》、《郑岳传》和《李梦阳传》中还是有多处提到他的名字和事迹。蓟州城内还曾建有他的功名牌坊,名曰“大廷尉坊”。 燕氏祖孙三代的墓志铭出土后,燕忠的清廉事迹终让人们有了一个较为详尽的了解。这里且对燕忠父亲燕祥和燕忠本人的墓志铭作点实录。 明故处士燕公(祥)墓志铭为弘治十年(1487)五月初一日,志面有划痕,志文略有残损。姑且祥摘于此。 蓟州处士燕公,年八十有一,以弘治丙辰仲冬十有三日病卒于家,公之子监察御史忠时出使应天等郡,阅月始闻讣,明年丁巳既报使,将归卒丧,卜以其夏五月初一日,葬公于州城东隅之原,乃介其同寅陈君廷献即宏问埋铭,泣且告曰:先处士举忠也,莫然不以艰子故弃弗教。忠甫任衣冠,即遣入州学,俾就贤师良友,资初筮丽泽之益。由是忠寻领乡荐,遂中甲辰进士。及忠出推常州、宁国二郡,先处士实偕行就禄,朝夕必谕忠忠孝,惴惴焉惟误狱府辜是惧,由是忠得脱官谤,列剡疏,入为御史。为御史且三年,忠每自幸吾父犹无恙也。如天之福,庶几蒙被封典,以报罔极之恩乎。今则已矣。无所逃罪矣。语毕抆泪,遂授以乡进士李伦所状公名字、里邑、世系、行实,卒以铭请。按状:公讳祥,字景善。其先世为扬之泰兴人,自其曾大父辛五府君洪武中来戍渔阳,于是为蓟州人。父讳得,母易氏。有兄一人,讳祯。初娶赵氏,继室以李氏,又以高氏。高氏生子男一,即御史。女二,归镇朔卫百户毛仪、里人张绅。孙男一,曰鼎。女一,曰膺禄。高孺人亦先公十年卒。公行自教子外,尚多可称,浮湛阛阓中,心慕儒素,言动雅驯,见者不敢以介胄之士遇之。为人孝友仁厚,而高孺人亦善相于内,故益有郷曲之誉。盖公早孤,不逮养,养母甚笃,母尝病,衣不解带者数旬,汤药不尝不进。既平,犹屡岁绝荤膻,祈冥报,以引母筭。是可谓孝也己。兄祯既丧,事其孀嫂甚谨,遗孤男七、女三,抚之若己子然。居久之,孀者服用毕赡,意其夫尚存;孤者室家咸遂,不知其父之已死也。是可谓友也已。囊金囷粟仅足生事,然周急之举,惟恐在后。里有妇尝出市市米,偶亡其估,惧得罪于尊章,行泣欲死,见而恻之,与粟俾持归。是可谓仁厚也已。呜呼!公虽隐廛市,终韦布,然储庆委祉,有御史为之子,御史又克奉遗教,周旋以行褒恤之典,且将迭贲泉壤,复何恨焉?遂为之铭。铭曰: 谁谓木茂,不因其根。壅之溉之,繁阴云屯。惟此燕公,市廛□沦。德则多有,孝友且仁。庆发厥子,国宝家珍。勿□封典,不逮其存。贤哉端公,官且日尊。会有迭宠,贲于其坟。铭诗可征,刻此坚珉。 明故通议大夫大理寺卿赠刑部尚书燕公(忠)墓志铭墓志铭为正德十年(1515)八月初六日,志文亦略有残损,当一并录于此。 夫公名忠,良臣其字,别号西溪,起成化甲辰进士。丙午,授常州府推官。归守内艰,服除,改宁国府。两郡故多豪右,莫敢窥其庭户。凡所谳狱,多平反。民某贾于江淮间,其仆偶有过,被笞,怨家嗾之曰:汝为彼服劳,尚汝笞,不汝庇,汝复何恃?盍为汝图之。遂与仆杀其主于采石,因盗其货。愬于官,罪人久不得。公廉得其情,捕而鞫之,遂伏辜。郡大旱,承檄发官廪赈恤,多所全活。弘治甲寅,被征为福建道监察御史。归守外艰,戊午服除,改浙江道。以灾异陈亲贤、纳谏、重名器、节财用、严赏赉诸事,言甚剀切。孝庙嘉纳之。庚申,出按陕西,力举宪度,风声凛凛。虽方岳重臣,未尝假以辞色。周歴郡县,不惮险远,赃吏望风,多解印绶去。诸司有过,辄惕然曰:恐巡按知之。民有不得其平者,则曰:吾将诉诸御史。执政者有所亲厚,被摧折,乃病其苛察。壬戌,迁陕西按察副使,整饬环庆兵备,至则留心戎务,日训练防御,不少懈,虏入罔害。是时,予受命修举马政,始建议以藩臬之贤者,补卿寺官。正德丙寅,吏部推荐为陕西苑马寺卿,至又留心牧政,马用蕃息。戊辰,擢陕西按察使,发奸擿伏如巡按时。禁和买之弊,裁省里甲支费三之一,民有冰玉之謡。庚午,进左布政使,以简静为治。往时公罚聚敛,以给用使,因自封殖,至是一切禁止。瑾贼方柄国,附者澜倒,陕固乡土,所尤属意,公独无馈遗干谒,瑾虽衔之,卒莫能害也。宁夏变作,经画军饷,食足而民不劳。予起废西征,相见慰之曰:别君数年,此何等时也?风操尚尔邪!比还朝,遂特疏荐之。辛未,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军政一新。是年冬,改大理寺卿,执三尺惟谨,不肯少有推移。贵近有所请托,必正色拒之。知州田昆为人所讼,上怒其不敬,将寘重典。公屡疏雪其诬,竟得释。有胡某者,烝父妾,因毒杀父,行厚赂,析脱免,所司缓其狱。公曰:罪孰大于此?牒至,辄驳之,屡牒屡驳,会奉使江西而止。江西藩臬官交恶,相奏讦,致兴大狱,久不决。公受勑往,狱成,人无异言。属歳饥民重困,再受勑赈济,验丁口给粟,民赖以不死。甲戌,满三载,奏绩,得推恩赐诰命,仍荫其子鼎为太学生。初吏部拟荐公为吏侍及兵侍,皆不报。或讽使少贬以求进,公曰:大臣进退当以正,求而得之,人将谓何?竟不及再命而卒。性狷介峭直,居常寡言笑,不轻交际,人望而畏之,有包、赵之风焉。自奉俭约,在仕途三十年,禄入仅供朝夕,田园邸舍无所增置,卒之日,囊无余蓄。讣闻,上遣官谕祭,命有司营葬事。吏部奏公刚正,得大臣体,法应赠典。报可,赠刑部尚书。盖异恩也。生天顺己卯八月五日,其卒以正德乙亥正月七日,寿五十有七。其先扬之泰兴人,国初,高祖五公徙居蓟州。曾祖胜,隐弗仕。祖得、父祥,俱以公贵,赠通议大夫、大理寺卿。祖母易氏、母高氏,赠淑人。配崔氏,封淑人。子一,即鼎,敏而文,将以科目自试。女一,适河南都指挥张承恩。女孙二。鼎奉柩东还,卜以是年八月初六日,葬于正岭之阳。乃持翰林编修赵尔锡所著行状,乞铭于予。公在陕西,与予周旋也久,知其事为详,故凡状之未备者,亦为摭而志之。铭曰: 一笑不轻,比黄河清。中丞上殿,人呼铁面。维古遗直,今亦有是。我法我持,惟讫于势。人或苛我,我信不疑。其不自我,我遑恤之。天子知公,公可不死。生为八座,其荣有涘。俯仰平生,知己谓余。莫引之升,造命奚为。虽不永年,而永厥誉。后有论世,视我铭志。 燕忠墓志铭除记述他主要生平事记外,还涉及到明代封赠制度和官员的考核制度。是研究明代官吏管理不可多得的实物见证。据有关报道,在清理燕忠墓时除墓志铭外,考古还发现一块铜镜和三枚铜钱,这与当时同级官吏的随葬品相比少的实在可怜。燕忠墓志铭是由光禄大夫、柱国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杨一清撰文;荣禄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书陆完书写;资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食俸一品侍、经筵官石d篆书。这三位在《明史》中都有传记,并载有《杨一清奏议》、《石淙类稿》和陆完《水村集》。一块墓志铭的文、书、篆分别出自明代的三位高官实属罕见,同时从中可窥见燕忠非同一般的名望和燕忠其人、其事的神秘色彩。 由燕忠父亲燕祥和燕忠本人的墓志铭,我们可以得知,燕忠的籍贯是江苏泰兴无疑。我们同样得知,燕忠的父亲也是个读书人,燕忠的成长过程离不开家庭环境的影响。燕忠读书时期其父严格要求,不顾家庭经济困难,将其“遣入州学,俾就贤师良友”。燕忠走上仕途其父“实偕行就禄,朝夕必谕忠,忠孝惴惴焉”。燕忠非常尊重其父,父亲去世后他还“克奉遗教”。在官职升迁问题上燕忠的态度是“大臣进退,当以正求得之”。
我们更由此了解到了燕忠的许多感人事迹。明成化二十二年(公元1486年),燕忠被任命为常州府推官,期满后又改任宁国府推官。推官是掌管刑狱的官员,负责处理各种案件,惩治不法之徒。燕忠在任期间,秉公执法,惩治邪恶,打击犯罪,为民做主。审理案件铁面无私,遇有冤假错案,坚决予以平反。某商人在江淮地区做买卖,其仆人偶有过失,被主人责打了一顿。这时有一个怨恨该商人的人,唆使其仆人说:“你为他服侍劳累,他不保护你,还打你,你不反抗还等着什么?找机会杀了他算了。”于是主仆二人在去采石矶做买卖的途中,仆人杀死了这个商人,并盗走了所有货物。商人的家人告到了官府,罪犯却很久得不到惩治。燕忠到任后,得知案情,迅速查清了此案,拘捕了犯人,使犯人伏法。对常州、宁国两府的冤家错案,燕忠全部给予平反,有力地打击了常州、宁国两府的强横之徒,使之不敢再横行恣事。
明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燕忠被提升为福建道监察御史。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改任浙江道监察御史。当时浙江正逢天灾,百姓苦不堪言。燕忠到任后,立即直言上疏,把灾情如实地向皇上陈奏,并建议皇上“亲贤纳谏,重名器,节财用严赏赉”。由于他的陈奏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利国利民,所以弘治皇帝朱祐樘完全采纳了他的建议,并对他大为赞赏。由于奏报及时,朝廷采纳了燕忠的建议,是在民得到了及时救助。 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燕忠出任陕西巡按。上任后,他整治法度,考察官吏,体察民情,揭露坏人坏事,严惩贪官污吏。由于他做事坚决果断,不留情面,使当时有劣迹的官员非常害怕。就连那些有权优势的重要官员,对燕忠的做法也谈虎色变,不敢再做贪赃枉法之事,并说:“恐巡按知之。”燕忠还不惧险远,不怕吃苦,经常深入州、县、村庄,上惩贪官,下察民情。陕西所属州、县凡有过错的官员,都很惧怕,贪官污吏望风解印,弃官而逃,当地百姓却为之欢呼。百姓有什么不平之事,则说:我将诉之于御史执政者。“而燕忠对有过错的官员多数予以批评教育,对贪官污吏则严惩不贷,深受百姓爱戴。 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燕忠迁升陕西按察副使,分管兵备军务。到任后他认真了解军队的防务情况,加强军事训练,提高作战能力。修筑边防工事,增强边疆的防御能力,加强边防巡逻,从不放松警惕。位于北部边疆的蒙古军队虽然多次入侵,但都被击退,使陕西所属之地毫无损害,人民安居乐业。正德元年(公元1056年),吏部推荐燕忠为陕西苑马寺卿。于是他便开始研究牧政管理,探索养马技术,使军马数量不断增高多,军马品质更加优良,为国家的军备建设做出了贡献。 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燕忠擢升为陕西按察使。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晋升为陕西左布政使。在此期间,他继续实行任巡按时的作法,严惩贪官污吏,揭发奸邪,使之无处藏身。过去一些官府利用掌握的权力,采用罚款的办法聚敛钱财,并以供给官府衙门使用为名,挥霍浪费罚款收入,甚至中饱私囊。燕忠到任后,禁止了以官府名义罚款的做法,制止了官府衙门挥霍浪费公款的行为,不仅如此,他还裁减了官府衙门办公费用的1/3。而燕忠自己则以“简静而治”,廉洁自律。百姓称赞他冰清玉洁。当时,明朝太监刘瑾执掌权柄,并与其他七位太监狼狈为奸,被称为“八虎”。一些官员为了依附刘瑾的权势,纷纷拜在刘瑾门下。陕西是刘瑾的家乡故里,当地官员都非常惧怕刘瑾,不得不向他行贿送礼。而燕忠却不畏权贵,不但不送任何礼物,也不去拜见刘瑾。由于燕忠刚正不阿,清廉从政,太监刘瑾虽然很嫉恨他,却找不到陷害的机会。 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经吏部尚书杨一清推荐,燕忠升任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当年冬季又改任大理寺卿。此时燕忠已官居高位,掌握生杀大权。但他不以位高而自居,不以权大而滥用。有一个叫田昆的知府,为了给一桩讼案辩冤,触怒了皇上。皇上以“大不敬”的罪名,将田昆治罪收监。燕忠了解案情后,知道田昆是冤枉的,于是他几次上书,为田昆洗刷冤屈。经燕忠的不懈努力。,终于说动了皇上将田昆无罪释放。有一个胡某,因与他父亲的小妾私通,毒杀了其父亲。案发后,胡某以重金贿赂了地方官员,企图减缓罪行,地方官员在判决书的用词上多处替胡某遮掩。燕忠看到了上报大理寺的判决书后非常气愤,他说:“还有什么罪比这更大的呢?”于是立即将判决书驳回,要求严惩罪犯。当时,江西藩台、臬台互相勾结,干了许多坏事,后来他们又翻脸成仇,相互上奏攻击、揭发对方的短处,因此使江西许多大案得不到及时办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冤假错案。燕忠受皇帝诏命前往江西处理此事。由于燕忠办案公正公平,顺利地处理了江西案件,无一人提出异议。 某地发生饥荒,燕忠再次受皇帝诏命赈济饥民。燕忠深入灾区察看灾情,认真核实受灾人口,不漏掉一村一户,将救济粮逐一发放到人。由于他的权力和地位,一些亲朋好友、朝中同僚经常有人托他办事,都被他正色拒绝。到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燕忠任大理寺卿已满三年,因政绩卓然而受到皇帝的奖赏,赐封燕忠之妻为诰命夫人,命其子燕鼎为太学生。后来拟推燕忠为吏部侍郎或兵部侍郎,燕忠却因常年勤于政务,积劳成疾,没来得及再次升迁便与世长辞,享年57岁。 誉为有宋代清官包希人仁(包拯)、赵阅道(赵抃)风范的燕忠一生,生活节俭,居官30年,俸禄收入仅供全家生活之用,没有购置过一亩田园,没有建筑过一间新房。逝世之时,家中没有一点积蓄。正德皇帝知燕忠逝世的消息,大为震惊,特派遣大臣颁发谕旨到灵前祭悼,追赠燕忠为刑部尚书,并派专人办理丧葬事宜,将其灵柩运回蓟州,葬于城东燕氏祖茔。 “人过留其名,雁过留其声,”五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无比敬仰泰兴籍的先贤燕忠,其清廉事迹理应要得到更好的宣传,且于今天有着非常的现实意义。作为泰兴人,我为家乡有过这样的先贤而感到无比的自豪与骄傲,我们家乡人更应该要学习、传承、发扬和光大他的美德和作为。我们要以家乡的先贤们为楷模,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家乡的安泰、振兴与美好,为国家的安泰、振兴与美好去作出我们各自的努力、奋斗、进取与奉献!
(来源:乡风儒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