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八项规定》 深化素质教育 --市教育局局长宋吕银就《泰州市深化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八项规定》答本报记者问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要求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选准工作抓手,深化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10月30日,泰州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 《泰州市深化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八项规定》;11月6日,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深化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拉开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贯彻 《八项规定》、深化素质教育的序幕。市教育局为什么要出台 《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的主要精神是什么,如何推进和确保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局长宋吕银同志。
记 者:宋局长,请您介绍一下 《八项规定》出台的背景。
宋吕银:学生课业负担重,主要来自 “应试”压力和日后的 “就业”压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反复强调的要求,目前我们出台 《八项规定》,从小学、初中入手,既有现实意义,也有长远考虑。首先,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需要。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首次出现在了党的全会的政治报告中,既说明党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也说明解决这一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当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们教育战线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推进这项工作适逢其时,我们必须以此为抓手,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其次,这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党和国家包括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人民群众对教学方法、教学质量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个别地区、个别学校学生在校时间过长,睡眠时间过少,作业量过大,学生负担过重已经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呼吁,学生家长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强烈要求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第三,这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然而现状令人十分担忧,重智育轻德育、体育、美育,重考试轻培养,教育目标功利化的现象较为严重,2006年,教育部对我市义务教育教学水平测试结果分析表明,我市学生课业负担重,但学习效果欠佳。这种状况不改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不到发挥,势必有损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偏离党的教育方针。
记 者:请您介绍一下 《八项规定》的主要精神。
宋吕银: 《八项规定》从规范招生行为、禁止违规办班、严格控制假期补课、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控制家庭作业总量和考试次数、严格学生用书管理、禁止有偿家教等8个方面对学校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这些要求都不是什么新的 “发明”和 “创造”,而是对上级有关规定的重申,都是应该和必须做到的一些基本要求。其中,第一项规定是核心。初中招生考试引发了同类学校的不正当竞争,又把升学竞争不断前移,招生考试不取消,升学压力就得不到缓解,学生的负担也就不会真正得到减轻。第五、六两项规定是重点。减负首先要把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控制住,切实解决学生在校时间过长和作业量的问题。第八项规定是关键。学生负担减轻了,师生都多了自己支配的时间,要引导学生多参加健康、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要引导广大教师多花时间钻研课程,研究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记 者:请问启动这项工作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宋吕银:主要做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宣传部署。市教育局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布置,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八项规定》的内容,发布告学生家长书,提议泰州市名校长、名教师发出倡议书;各市 (区)教育 (文教)局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 《八项规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发布告全体教师书。二是组织实施。各地、各学校做好课表和作息时间调整工作,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11月19日起统一执行新的作息时间表。三是督促检查。从12月5日起,市教育局督促检查各地、各学校贯彻落实情况,各市 (区)教育(文教)局也要认真组织检查,上报贯彻情况。四是通报情况。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学校贯彻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各市 (区)教育(文教)局也要通过通报等形式,推动整个面上工作。
记 者:做好这项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宋吕银:归纳起来,就是 “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减负”工作的意义、目的、内容、措施,积极引导社会树立起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价值观,动员全社会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形成有利于 “减负”工作的社会环境;要通过家长学校、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家庭教育,帮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 “减负”的内容,理解支持 “减负”工作,将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言行和正确的方法促进学生和谐健康发展;要教育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着眼学生的终身发展,着眼祖国的繁荣昌盛,着眼民族的振兴,切实担负起 “减负”责任,自觉转变教育观念,提高业务水平,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全面发展。
二是必须明确工作责任。按照 “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工作责任制。各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地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校长为本校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校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真正把《八项规定》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三是必须全市协同动作。贯彻 《八项规定》是全市的统一行动,必须上下联动,左右携手,步调一致。要在规定时间完成制定实施方案、调整作息时间、控制作业时间和考试次数、组织检查督促等规定的动作。
四是必须构建长效机制。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也事关教育全局。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关键在于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内涵发展。各市 (区)要准确把握贯彻 《八项规定》的指导思想,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上,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课程改革在转变课程功能、改进学习方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在贯彻 《八项规定》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大家潜心钻研教学业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课堂要质量,建立起稳定、规范、高效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是必须强化督导检查。各市 (区)要把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定点联系人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组织专项督查和经常性检查,督促学校和教师坚决执行 《八项规定》的要求。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通报制度,实行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工作 “一票否决制”。要把贯彻 《八项规定》工作列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学校和教师工作的考核内容。对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学校和教师,要大力宣传、推广和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把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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