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高邮市教育局执行省“五严”规定存在严重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苏教督〔2010〕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团):
最近,罗志军省长、曹卫星副省长在《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有效举措,加快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并指出要“构建江苏特色和水平的规范办学与素质教育模式”,“使我省这项工作在全国前列。”各地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再接再厉,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作为当前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坚决将苏办发〔2009〕24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到位,实现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殷切期望。
现将《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高邮市教育局执行省“五严”规定存在严重问题的通报》转发给你们,望各地认真对照,吸取教训,对存在问题坚决、深入地整改,切实抓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各项工作。
附件: 《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高邮市教育局执行省“五严”规定存在严重问题的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