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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讨论] 关于夏鑫诊疗情况及处理过程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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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22 20:58:16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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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夏鑫,男,10岁,200911152145因“腹痛、呕吐半天”至我院儿科就诊,查体:T 39.4℃,神志清,咽部充血,扁桃体Ⅰ度肿大,心音有力,律齐,两肺呼吸音粗,拟诊为腹痛待查:胃肠炎?阑尾炎?上感,请外科会诊后排除阑尾炎,予抗炎、护胃、补液、退热治疗,输液期间护士巡回见患儿面色正常,无特殊不良反应,输液结束后腹痛、呕吐症状缓解,自行回家。2009年11月16日09:40至米巷诊所就诊,考虑为上感、胃肠炎?予抗炎、抗病毒、护胃、解痉、退热及激素治疗,11月16日17:00仍感脐周疼痛,在米巷诊所继续予抗炎、护胃、解痉治疗,11月17日04:30患儿腹痛、解稀便、呕吐症状缓解不明显,再次于本院就诊,查体:神志清,两肺呼吸音粗,心脏听诊未闻及异常,腹软,脐周压痛,麦氏点无压痛,查腹部B超未见异常,继续予抗炎、护胃、止吐、补液治疗,输液时当班护士多次巡回,见患儿面色尚可,未有不适情况反映,患儿父亲还对我院护士表示感谢。于11月17日上午09:00左右输液结束,腹痛症状缓解后回家。11月17日下午至泰兴市人民医院就诊,出现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17日晚21:00左右家属将患儿尸体停放在我院急诊外科诊室,并向我院讨说法,总值班立即向院长汇报,院主要负责人知道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接待班子,接待患儿家属,同时向黄桥镇司法部门汇报,司法部门的主要领导也立即赶到现场,直接组织对话,家属要求我院对诊疗过程及死亡原因作出书面解释,经司法科领导协调,同意我院2009年11月18日上午组织专家讨论,下午两点作出书面答复。18日上午我院对当班医生和护士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同时组织院专家组对夏鑫的诊疗过程及死亡原因进行分析,在此期间患儿家属将尸体横放在收费处门口,封堵收费处和门诊药房窗口,焚烧纸钱,直接影响就医患者正常的缴费、检查、取药。18日下午两点我院代表进入五楼调解室。近三点患方代表渐次进入,协调会由黄桥镇大调解中心主任主持,黄桥镇司法科、派出所共同参与。按照主持人的要求,院方陈述了患儿的诊疗过程及死亡原因,患儿家属对我院的陈述不能接受,要求我们明确答复患儿的死亡我院有没有责任,我院建议作医学鉴定,并明确表示,如经上级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我院则承担相应的责任,死者家属不愿鉴定,情绪激动,抢走司法部门的记录,谩骂、殴打在场的公安、司法和我院的工作人员,围困、侮辱、恐吓我院领导长达3个多小时,并威逼我院领导承认患儿的死亡是我院的责任,致使调解工作中断,无法进行。局面一时难以控制,院方立即向泰兴市卫生局、黄桥镇党委汇报,局领导和镇领导赶到现场进行协调,直到晚上十二点,事态仍不能平息。死者家属在我院门诊设灵堂、放哀乐、烧纸钱、堵大门、挂横幅。严重影响了我院的正常医疗秩序。19日上午我院领导继续向泰兴市卫生局、黄桥镇党委汇报,卫生局主管局长和镇党委负责人赶到我院组织协调工作,与家属进行对话,达成通过医疗鉴定途径解决的意向后,患儿家属20日凌晨1点左右将尸体移到殡仪馆。但20日上午患儿家属背信弃义,拒绝医学鉴定,而且变本加厉,再次在我院大门口挂横幅、封堵大门,散布与事实相违背的言论,直至傍晚仍未撤离。21日上午患儿家属继续组织多人在我院大门挂横幅、散布与事实相违背的言论。

几天来,我院领导为解决此事付出艰辛的努力,局领导、镇政府、公安、司法部门投入大量的精力,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而患儿家属无诚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出尔反尔,并向媒体和公众捏造、歪曲事实真相,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我院正常医疗秩序。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22 21: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不管谁对谁错,已经无法挽回逝去的小生命。
家属难免行为不理想,作为一个为民服务为宗旨的事业单位,如果能表现出难得的高姿态,最大限度拉他们一把,那真的是会强烈表现出,二院上下的了不起,黄桥人民也不会忘记你们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22 21: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甲方乙方都出来了,谁是第三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22 21: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黄桥在线.png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22 21: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苏泰剑滨闻 于 2009-11-22 21:32 编辑

一."黄桥在线"为黄桥的子民提供了一个对社会事件发表看法与交互的平台。此次事件中未受其它外力左右,让网民各抒己见,其情可嘉。
二."二院"能到这来(或许来得稍晚),说明网民的关注不可小觑。些许二院你自身过去的医与药让民众对你们积怨太深,所以你们应能理解人们的情绪,特别是夏家失子之痛的悲怮!和网民对夏家的深切同情!
三.希望你们能尽早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四.政府调八十多人的警力是否有点滥用公权或让人民感觉到压抑?!今后或应慎行!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22 21: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复 1#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现在好多不明真相的群众都被患儿家属的所作所为蒙骗了,幸好二院终于站出来说话了。作为旁观者我觉得要想讨说法最终还得走司法程序,不进行鉴定怎么知道谁对谁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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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11-22 21: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希望此次事件能够早点过去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22 21: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司法鉴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22 22: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等待第三方的鉴定,继续关注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22 22: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看楼主发的帖,是不是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呢?好象都是死者家属的错.这理由你认为说得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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