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5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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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4 22:23:27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同居后生下了孩子,现在两人要分手,那么孩子该归谁来抚养呢?黄桥镇居民吴建明一家正面临着这样困惑。
怀抱着刚刚出院的外孙成成,吴建明忧心重重,他非常担心孩子的父亲哪天就会来把孩子强行带走。
2006年,吴建明的女儿小婷相识了如皋小伙子小徐,但吴建明两口子反对这门婚事。后来小婷跟随小徐私奔,并于2008年6月在黄桥人民医院生下了小成成。尽管吴建明两口子多次劝说,小婷却再也不肯回到如皋去。
如今孩子16个月了,孩子的父亲、爷爷时常来到吴建明家中讨要孙子,但吴建明不愿意把孩子交给他们。吴建明担心女婿没有好的工作,孩子得不到好的教育。
如何解除小婷和小徐的关系?这个孩子该由谁来抚养?这两个问题成了困扰吴建林一家人的心病。为此记者走访了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的孙小林律师。孙小林认为,目前男女双方这种关系,从法律上界定应该属于非法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他们这种关系本身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非法同居关系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自行解除就可以了。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孙小林律师认为目前由小婷来抚养孩子更符合法律精神和客观事实。孙小林告诉记者,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哺乳期,一般来说哺乳期的孩子跟母亲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而且这个孩子16个月,一直始终跟母亲生活。
孙律师介绍说,等孩子两周岁后,如果孩子的父亲想要得到抚养权,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变更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主要考虑父母双方谁能给孩子提供更有利的成长环境,包括家庭状况、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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