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9-10-12 14: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省教育厅通报批评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单位
执行“五严”一个月以来,省教育厅通报批评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
关于对部分中小学重点开展随机督查的函
苏教督办函〔2009〕6号
各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9月1日开学以来,省教育厅基教处、政策法规处、教育督导室不断接到举报电话、来信以及来访,反映少数中小学办学行为违规情况,有的学校被多人多次来电、来信举报。举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变相要求学生早、午、晚自习。如要求走读生交住宿费转为可以上晚自习的“住校生”,自习时间讲授新课等。2.制定两套课表。如真正执行的“课表”没有安排活动课,音体美等课由语数外代替;在校集中学习时间超过规定。:3.住校生晚自习时间超过或者变相超过省规定的2个课时。
4.家庭作业量过大,主要是一些城区学校或高三年级5.双休日安排学生集中到校自习或上课、考试、讲评试卷6.分快慢班等现将各地被举报的学校告知如下:
泰州市 市直 泰州市实验中学,田家炳实验中学姜堰市 姜堰中学,姜堰五中,姜堰市第二附中,张甸中学,励才中学,娄庄中学,娄庄中心小学
泰兴市 泰兴一高中,泰兴二高中,泰兴四高中,民兴实验中学,振泰高中,宁界中学,振宇外国语学校,分界初中,珊瑚初中高港区 口岸中学'兴化市 兴化一中,板桥高中,文正中学,戴南初中, 靖江市 刘国钧中学
希望各市教育教育局、教育督导室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ZHENGFU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4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在校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办基〔2009〕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办督〔2009〕1号)等文件精神,专门组织人员在国庆节前和国庆长假期间对上述学校重点开展随机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关中小学严格遵守规定,不要钻空子、打擦边球、恶意应对,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并于10月12日前将督查结果专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政策法规处、教育督导室。省里在最近将组织开展随机督查基础教育处
政策法规处
教育督导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