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
随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教办督〔2009〕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自“五严”规定颁布以来,各地都按照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苏教督〔2009〕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专项督导行动,对遏制违规现象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各地、各中小学正在按照全省普通高中校长暑期学习研讨会的精神和苏教办基〔2009〕12号文件要求,一些学校还就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采取创新性的举措,进一步落实“五严”要求,将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推向深入,受到家长和师生的欢迎。但是,从目前的举报来看,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有蔓延之势,家长、师生强烈要求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治行动。为进一步落实苏教督〔2009〕5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今后一个时期的随机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学校作息时间表、课表向社会公开。
为便于家长、师生和社会监督,9月27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上网公布,并连同“五严”规定印发给所有的学生和家长,所有中小学应将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和课表张贴在各班教室和学校宣传栏的醒目位置,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分别将市直属学校和本县(市、区)所属中小学学校的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年级总课表、班级课表上教育局网站。
其中: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必须列出住校生从起床至熄灯、走读生从上午到校至下午放学时间的全部安排;总课表从一年级开始排序,每个年级一张总课表,班级课表从起始年级的(1)班开始依序列到毕业班的最后一个班级;为了便于调阅和使用,上网时均采用word XP或word 2003格式、纸张A4尺寸,年级总课表字体为5号、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和班级课表字体为小4号,上墙时可通过电脑打印后复印放大,做到清晰、美观。
学校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墙上网前,基教、督导、教研部门要按照省规定进行审核。省教育厅将在下周上网检查。
今后,每个新学期开学报到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印发给所有的学生和家长,并上网公布。开学后一周内,所有中小学应将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墙上网。凡是不及时按要求上墙上网或者弄虚作假的,均视为违规。
二、普通高中简明通讯录、作息时间表和课表重新报省。
鉴于本学期有部分高中学校校长或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出现变动,也有部分学校已经按照苏教办基〔2009〕12号文件要求修改完善了作息时间表和课表,请各市教育局中(基)教处在9月27日前分市直、各县(市、区)将普通高中简明通讯录(通讯录格式见附件)、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教育督导室备案。秋学期作息时间表和课表格式要求同上。
三、强化分级的随机督导,充分发挥各级督学责任区的作用。
从现在起,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的随机督查重点的分工。省级教育督导机构重点督查普通高中,兼查初中和小学,每学期不少于1/3数量的普通高中。市级教育督导机构重点督查市直学校和县域的中学,兼查县域小学,每学期不少于1/3数量的普通中学。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则面向所有中小学,每学期不少于1/3数量的中小学。
同时,省将组织省督学、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专家组成员组成督导组,对普通高中开展跨责任区的经常性异地督查行动。各市、县(市、区)也要按此原则和上述分工要求,组织督学开展经常性的异地督查行动。
每次督查结束后,必须在一周内印发督查通报。省教育厅将定期和不定期印发简报。从2009年10月开始,各市、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每月10日前将督查工作情况、所到普通高中的名单及其执行“五严”规定情况报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备案。
四、进一步发挥督查结果的作用。
从今年开始,凡是有中小学,被省或市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包括作息时间表或课表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除了在督查通报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和责任追究外,所在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在3年内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的市级复查与省级抽查中,有关素质教育方面考核指标方面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所在县(市、区)、有关学校及校长本人在省或市级的各类评优评先中一票否决。
五、重视发现先进典型。
针对目前举报集中反映的对占用学生课余和休息时间,学生有效睡眠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实行两套课表,每天锻炼不到一小时,家庭作业总量缺乏有效控制,要求或变相要求走读生到校晚自习、晚自习时间过长,对学生课外安排缺乏有效指导,安排节假日和双休日在校自习或上课、考试、评卷等,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在开展督导活动时要注意发现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某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的先进地区、学校或者教师个人的典型,并及时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
六、要坚决整治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的违规行为。
今年国庆长假是国庆节、中秋节、双休日的合成,倍受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重视和关注,也更富有教育意义。所有中小学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放假的通知,放假8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正面引导,同时坚决预防和制止违规现象,让广大师生真正享受到“五严”开始后的第一个轻松、愉快、美好的国庆长假。
附件:普通高中简明通讯录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市普通高中简明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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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所。 共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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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及普通高中秋学期学校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请分别于9月27日前发送到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yinyz@ec.js.edu.cn和教育督导室heban@ec.js.edu.cn
江苏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jsjyt.gov.cn/newsfiles/22/2009-09/2037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