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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9:47:40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中广网北京5月19日消息(记者刘天思)日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了第二十二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警惕警惕左氧氟沙星注射剂的严重不良反应。
左氧氟沙星是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其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革兰氏阴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革兰氏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左氧氟沙星注射剂包括左氧氟沙星及其乳酸盐、甲磺酸盐、盐酸盐注射制剂,剂型包括粉针剂、小容量注射液、大容量注射液。
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与左氧氟沙星注射剂相关的严重病例报告在喹诺酮类品种中较为突出。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以全身性损害、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呼吸系统损害、胃肠系统损害为主,其中过敏反应问题较为典型。
一、严重病例的临床表现
各系统不良反应/事件表现如下:全身性损害主要表现为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寒战、高热等,其中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分别占严重病例的27.8%、12.7%;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抽搐、癫痫大发作、意识模糊、精神异常、谵妄等;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主要表现为皮疹、多形性红斑型药疹等;呼吸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喉水肿、呼吸抑制等;其他损害主要表现为肝功能异常(占严重病例的4.4%)、肾功能异常、血尿、紫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糖异常、呕吐、腹泻等。
典型病例1:患者,男,61岁,因前列腺炎给予静脉滴注左氧氟沙星注射液0.2克、5%葡萄糖注射液250毫升,约30分钟左右病人出现精神异常、兴奋多语、坐立不安、两手向空中抓挠。立即停药,改用头孢曲松钠,1.5天后恢复正常。
典型病例2:患者,男,76岁,因肺部感染给予静脉滴注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200ml,每日一次。第四天,患者出现左上腹疼痛,伴恶心纳差,乏力,尿黄,检查发现肝功能异常,停用该药,改用其他抗生素,并用保肝降酶药,一周后,肝功能恢复正常。
二、过敏反应情况
左氧氟沙星注射剂病例报告中,过敏反应问题较为突出, 临床主要表现为: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呼吸困难、多形性红斑型药疹、喉水肿等。
典型病例:患者,女,25岁,因肺部感染给予静脉滴注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100ml,25滴/分,10分钟后患者自诉胃部不适,四肢麻木感,恶心无呕吐,面色苍白,冷汗。立即停止输液,给予吸氧平卧位,测量血压60/30mmHg,脉搏48次/分,呼吸24次/分。给予非那根25mg肌注,地塞米松10mg静脉注射,5%葡萄糖250ml快速滴注等治疗,40分钟后患者好转。
三、不合理用药现象分析
国家中心数据库中左氧氟沙星注射剂严重病例报告分析显示,该产品存在临床不合理使用现象,且部分不合理用药问题已成为引起严重不良事件的主要因素。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为:
1.药物相互作用。左氧氟沙星注射剂说明书提示,左氧氟沙星应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确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其剂量。而国家中心数据库中存在多例与氨茶碱合用的病例报告,但并未监测血药浓度调整剂量。
典型病例:患者,女,42岁,因咳嗽、咳痰10天,伴头痛、咽痛、发热,在内科门诊治疗,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头孢曲松钠2g、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5mg、氨茶碱注射液0.125g,0.2%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200ml,静滴后患者出现乏力、静默、四肢抽搐,呈强直后阵挛,伴胸闷、呼吸困难、气促,无意识障碍、呕吐,无二便失禁、唇周发绀。即到抢救中心治疗,查血常规、肾功能、心肌酶、离子等未见异常,体温36.7℃,脉搏125次/分,呼吸20次/分,血压158/68mmHg,予吸氧并静滴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维生素C注射液3g;静推地西泮注射液10mg;肌注盐酸苯海拉明注射液20mg。后胸闷缓解,四肢仍强直,遂转入内科住院部接受进一步治疗。经治疗,患者痊愈。
2.儿童用药问题。左氧氟沙星注射剂说明书中明确提示18岁以下患者禁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喹诺酮类抗菌药物注意事项中提示“18岁以下未成年患者避免使用本类药物。”但是在国家中心数据库中不乏18岁以下患者应用左氧氟沙星注射剂且引起严重不良事件的病例报告。
典型病例:患儿,男,12岁,因腹泻就诊,入院诊断为胃肠炎,给予静脉滴注用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100ml,用药约2分钟,患儿即出现喷嚏、声音嘶哑、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停用该药,肌注氟美松5mg,给予吸氧,肌注扑尔敏4mg,雾化吸入肾上腺素等急救措施,并转入急症科继续观察治疗,30分钟症状逐渐缓解。
3.多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指出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在国家中心数据库明确标注联合用药的病例中,有15%以上病例联合应用头孢曲松钠、阿奇霉素、青霉素等广谱抗菌药物。
典型病例:患者,女,72岁,因支气管炎给予静脉滴注左氧氟沙星0.2克,后滴青霉素800万U,再滴左氧氟沙星0.2克。第二瓶左氧氟沙星滴完后,出现全身皮肤瘙痒伴有斑片状皮疹,随即出现胸闷全身发抖,测血压60/40 mmHg、心率60次/分,心音弱。对症治疗,患者痊愈。
四、相关建议
1.建议临床医生使用左氧氟沙星注射剂时,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药品说明书规定用药。避免配伍禁忌;确需联合使用其他抗菌药物时应合理选择。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癫痫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肾功能不全者、老年患者、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应慎用或在严格监护下使用。用药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仔细观测患者的症状和体征,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并尽快明确诊断,及时给予对症治疗。
2.建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各方加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教育与宣传,充分告知医生和患者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避免严重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相关知识: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采取的一项举措。《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认知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及特殊人群用药,更加积极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也由此增强了对防范药品安全性隐患的高度责任意识,一些企业不仅注意收集被通报药品的不良反应病例,而且正着手开展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内容属告知性质,旨在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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