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孙志江 于 2013-4-26 16:43 编辑
泰兴市分界镇水利站“偏安”于泰兴市东北角。2005年至2010年,该站前后两任站长张某某、印某某、副站长毛某某、会计吕某某、赵某某、张某某,通过互相勾结、做假帐等手段,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大肆挥霍、贪污公款,给国家造成了数百万元的损失。五年来,张某某等人共同贪污公款100多万元。2011年底,张某某、印某某、吕某某均被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毛某某、赵某某均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这个全站只有10人左右的基层水利站几乎被“一锅端”,站上所有的正式人员全部落马。张某某虽为临时人员,但是和印某某等人合伙侵吞公款,根据刑法规定,亦被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仔细分析分界镇水利站窝串案,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小地方捅出了大篓子。分界镇远离区城,经济发展水平很一般,但就在这个不起眼的地方,查出了贪污上百万元的大案,很多群众都不敢相信。张某某任站长的三、四年间,用于吃喝、送礼等各项开支共有400多万元,这些支出没有审批、没有正式凭据,只有流水账,这些本应用于惠及“三农”的公款就这样流失,可谓触目惊心。
二是领导带头腐败,导致“集体沦陷”。掌握了大量资金的张某某理应冷静思考,把主要精力放在用好资金做项目,但是,张某某却想法子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从中“捞外快”,最终带着他的下属一起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
三是监管不力,导致“前腐后继”。主管局虽然查出该站存在账目混乱等违规情况,并多次要求张某某整改,但张某某总认为他人故意找茬,充耳不闻,我行我素。因为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张某某离任后,继任站长印某某也私欲膨胀,有过之而无不及,继续花样翻新地将国家的拨款变成个人的“摇钱树”。
分界镇水利站窝串案警示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尤其要重点把握“一把手”的思想和行为动态。“一把手”是单位的掌舵人,一旦其走上邪路,很可能带坏整个单位,分界镇水利站的“集体沦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