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以来查处10起有偿家教 涉及11名教师,一律予以重处
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近日,市教育局针对“有偿补课”展开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我市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目前查处10起有偿家教,涉及的11名教师一律予以重处。
查处案例 1.靖江外国语学校城南分校数学教师刘某某、靖江第三中学英语教师杨某某,在非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振华教育”分别担任小学数学和小升初英语学科辅导老师。靖江市教育局对刘某某、杨某某的违纪问题分别立案调查处理。 2.靖江市新桥镇中心小学数学教师祝某某,在该镇农村集中居住地孝化村二区76号自家住宅,收带11名小学生,辅导暑假作业,并提供午饭。靖江市教育局责令祝某某立即待岗,且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 3.江苏省黄桥中学教师陈某某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课。泰兴市教育局责成陈某某作出书面检查,对陈某某违规兼课行为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扣发陈某某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取消陈某某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兴化市板桥初中教师朱某从事补课活动。兴化市教育局责成朱某作出书面检查,三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要求学校对其跟踪管理督查。 5.兴化市新生小学教师朱某从事补课活动。兴化市教育局责成朱某作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扣除,要求学校对其跟踪管理督查。 6.兴化市芙蓉外国语学校教师王某某从事补课活动。兴化市教育局责成王某某作出书面检查,向教育局专户缴纳廉洁从教保证金10000元,要求学校对其跟踪管理督查。 7.兴化市楚天实验学校教师葛某某从事补课活动。兴化市教育局责成葛某某作出书面检查,向教育局专户缴纳廉洁从教保证金5000元,要求学校对其跟踪管理督查。 8.海陵区罡杨幼儿园教师张某某组织幼儿办班补课活动。海陵区教育局责成张某某立即退还所收费用,并作出检查和承诺。同时,责成罡杨幼儿园对照有关规定,对张某某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9.海陵区民兴中学教师周某某从事补课活动。海陵区教育局责成周某某作出书面检查和承诺,责成民兴中学依据相关规定,对周某某作出进一步处理。 10.泰州市第二中学教师祁某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泰州市第二中学勒令祁某清退所有补课收取的费用,作出书面检讨,并对祁某有偿补课的错误行为在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取消祁某2014年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扣除祁某2014年绩效考核中师德师风考核部分奖励性工资。
举报电话: 泰州市教育局:86999800 泰兴市教育局:87728168 靖江市教育局:89192345 兴化市教育局:83242820 海陵区教育局:86998268 高港区教育局:86965139 姜堰区教育局:88088511 医药高新区科教局:896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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