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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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23:20:06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人原籍泰兴市黄桥镇三里乡,因外出上学户口迁出,后因毕业后工作在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故把户口就落在单位,成了我一个人的集体户。前几年自原单位辞职回黄桥,现一直居住在黄桥老家中,想把户口迁回原籍,此中牵涉到本人结婚的问题,黄桥镇派出所户籍民警说本人是已婚人员,户口只能夫妻双方对迁,而我老婆的户口在她娘家,包括我孩子的户口。
自此,我一直在查询江苏省户口迁移相关的文件,引用《户口迁移》第一节 市内迁移:九、市内迁移应当遵循整户迁移原则,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迁移。黄桥镇派出所户籍民警是否认为我不满足此条款?我本人是集体户,我一个人的户口簿,我个人就是一个单独的户,我迁个户口凭什么就这么难?正因为我的户口没能落实到我的家庭里,所以我老婆孩子的户口没办法落实。
引用《户口迁移》第一节 市内迁移: 十一、符合以下情形,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二)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的;(三)省辖市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现在我的户口要投靠迁移至我父母的户口簿里,而且我也一直和我的老婆孩子住在我父母家里,难道我们不满足此条款?又是凭什么不让我迁移户口?
我很纳闷,此中的缘由,是人的原因还是政策的问题,难道非要逼得人家夫妻离婚后才能迁移户口?这个问题其实很严重,我恳切希望黄桥镇派出所给我满意答复,更希望事情尽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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