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一些地方和学校还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肠道传染病等疫情。为切实做好我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及时部署学校防控工作。各学校要增强防控意识,高度重视流感等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主动加强与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二、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流感等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及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包括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避免接触禽类(家禽、野禽)、牲畜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一旦接触过禽鸟或禽鸟粪便,要立刻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居住及学习场所的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稠密场所;如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看病,留在家中休息等。 三、加强校园卫生管理,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要强化校园卫生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要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单位,要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定期请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水质检测,确保师生用饮水安全。 四、加强监督检查报告,强化校园早期防控处置。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本地舆情,及早防范春季传染病的处置。要督促各学校加强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的落实,一旦发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要及时就医,并依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要做好流感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落实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管理制度,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加强防控措施落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各学校要按照上述要求,根据本校实际,立即行动,切实做好春季传染病的具体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泰兴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