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2008〕26号 关于印发《全市2009届高考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为充分调动广大高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考试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促进2009届高考备考工作,经研究,特制定并印发《全市2009届高考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希望各校进一步增强目标意识,强化过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层层落实责任,调动全体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为学赶先进地区、全面提升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市2009届高考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全市2009届高考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全市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全市2009届高考目标为本二以上达线4000人。
二、目标分解
根据《泰州市普通高中教育考核评分细则》以及各校07、08年本科进线比例,市局测算并确定各校2009届高考本二以上达线考核目标如下。
学 校
考核目标
泰兴中学
893
黄桥中学
990
市一高
714
市二高
110
市三高
595
黄中分校
470
蒋华中学
47
河头庄中学
11
横垛中学
128
振泰高中
2
扬子江中学
28
英特实验学校
3
泰师附中
9
合计
4000
三、奖励办法
1.奖励项目:
(1)目标达成奖:本二以上进线人数达到高考考核目标的学校获目标达成奖,奖励五万元(全市总目标达成奖励教研室五万元)。
(2)重大贡献奖:本二以上进线人数超过考核目标10%的学校和本二进线率达80%的四星级高中获重大贡献奖,奖励三万元。
(3)优秀成果奖:学生高考成绩名列江苏省前100名的学校获优秀成果奖,前10名,每一人奖励五万元;11-100名,每一人奖励一万元。
2.奖励办法:
市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考目标管理考核,高考成绩揭晓后,依据招考部门有关数据及时进行考核和奖励。奖金中的40%用于奖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60%由学校研究奖励给相关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3.民办普通高中一并参加考核,作为办学水平考核评估的依据,但不列入奖励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