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一、少数民族介绍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由于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相对汉族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地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制定了具体政策,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中国少数民族中信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的有藏、蒙古、土、裕固、门巴、普米、纳西7个民族;信仰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的有傣、布朗、德昂等民族和部分佤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保安、撒拉、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10个民族;信仰基督教的有彝、苗、拉祜、景颇、傈僳等族的一部分。俄罗斯和鄂温克族的一小部分人信仰东正教。在独龙、怒、佤、景颇、高山、鄂伦春、珞巴等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持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种信仰。各民族群众,不论信仰何种宗教,他们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少数民族散居的地区,他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附:55个少数民族名单】 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 二、国家不承认穿青人为少数民族 穿青人,又称川青人。主要分布在贵州省西部的毕节、安顺、六盘水市三地、市所属十多个县,一九五四年普选登记有二十四万八千多人,第五次人口普查自报填写穿青人族称的人数约六十七万人,其中半数以上聚居在织金、纳雍两县,每县均超过二十万人。 关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对于穿青人的身份认证,一直不明确,根据《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公安厅(黔族(政)发字第(1996)19号)文件》现定为“穿青人”。一份1982年的研究资料说,人口为400,000至500,000之间的穿青族人生活在贵州省,大多数集中于织金县和纳雍县,另一些生活在大方县、水城县、关岭县、清镇县、普定县、六枝(特区)县。彝族称穿青族为Sher tu或Sher feizu,意思是“白皮肤的汉人”或是“吃蛇的汉人”,另有一些当地人称穿青族人为“大脚板”、“大袖子”。穿青族[1]将自己看作是特别的部族,尽管他们说汉语,从历史上来看他们属于汉族,但是政府将他们列入“未识别的民族”。 三、泰州地区中考加分、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 1、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予以加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时加10分投档; 2、 2012年江苏高考加分项目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1)高考不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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