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阳光招生工程,让广大家长及考生及时、全面了解我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6月25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泰州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市教育局奚爱国副局长对今年的中招工作做了三方面的详细说明: 一、招生政策说明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区)范围内招生。江苏省泰州中学135人招生计划面向四市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举办的国际班招生以本市(区)为主。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生,应商我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招生。 今年中考总分由去年790分降为750分,减少了40分。 根据试卷命题组反映,今年中考试卷难度系数与去年相比略有提高。 指标生招生计划比例仍按去年标准执行。继续执行公办四星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招生政策,指标生招生计划占统招生招生计划的65%,指标生招生计划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本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在非指标统招生录取后进行,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择校生比例降低。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为不超过本校统招招生计划数的20%。 综合素质评定与生物地理的等级对录取有影响。综合素质评定有一项为D的考生不得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的统招和师范类学校,有两项为D的考生不得录取三星级普通高中统招和四星级普通高中。地理、生物有一科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三星级普通高中统招及四星级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录取时,对尾分同分的考生,采取“同分跟进”办法全部予以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执行“录取、建学籍、公示”三同步政策,普通高中每批次录取后,同时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并通过泰州教育城域网向社会公示。 普通高中录取仍实行征求志愿。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对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上,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征求志愿。 五年制高职严格按考生志愿、分数择优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更加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本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重新征求志愿,经征求志愿后,计划仍未完成,不再进行补录。 《录取通知书》统一寄发。录取新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按市教育局要求,委托市邮政局统一寄发考生。 二、相关分数线说明 各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市区: 566 分;靖江: 612 分;泰兴: 591 分 姜堰: 604 分;兴化: 504 分 各四星高中录取分数线 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线。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的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线为487.5分。 三、其他说明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采取“统一管理、集中录取、分工协作”办法,所有录取工作通过局域网实施全过程计算机管理。市教育局建立录取工作站,联合各市(区)力量,共同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于6月26日开始。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录取分数线,严格禁止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优化招生服务,开通录取专用咨询电话,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咨询电话为: 18012096091、18012096092、18012096093、18012096095 18012096097、18012096087、86356287、86356115 全市考生的成绩今天下午会后可通过168查询。 会议过程中,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回答了市有关新闻媒体及部分家长代表的提问。会议结束前,市委教育工委孙平副书记强调三点:一是请行风监督员、家长及社会各界继续对中招工作大力支持、积极监督;二是希望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工作,共同维护招生秩序;三是希望各新闻媒体、各地、各学校积极配合做好中招宣传工作,积极向考生及家长解释中招政策,规范宣传,不发布虚假信息,不炒作中考及高考成绩、学校升学率、考试状元、排名等,务必做好舆论引导,为泰州教育事业营造和谐、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教育行风监督员代表、各市(区)招考办主任、宣传科长(党办主任)、市直各高中校长、分管校长、职能处室负责人、海陵区初中学校校长和省泰中附中校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主城区初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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