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黄宣 于 2023-11-23 08:59 编辑
泰兴市兴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优化城市社区网格力量配备,受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职网格员,从事城市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三)报考人员户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泰兴市黄桥镇户籍; 2.普通高校入学前为泰兴市黄桥镇户籍; 3.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在泰兴市黄桥镇工作,且在泰兴市黄桥镇有房产登记;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及司法拘留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3.受过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及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6.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涉黑涉恶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况及其他不适合从事网格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兴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在泰兴市黄桥镇工作的工作证明材料和房产登记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5)加分项目所须的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7)黄桥镇专职网格员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黄桥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318办公室(泰兴市黄桥镇城黄路180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准确、全面、真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填写内容不准确、不全面、不真实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报名表的内容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3)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提供报名人所需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方式 (一)视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加分项成绩。 (三)加分项目及分值 1.退役士兵加0.5分、退役士官加1分; 2.全日制本科考生加0.5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加1分,全日制研究生加2分; 3.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加1分,中级职称加2分; 4.有五年以上城市小区物业管理从业工作经历加0.5分; 5.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加3分。 以上同类项目加分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分。所有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对因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相关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公告相关规定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只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成绩一年内有效)。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依法与泰兴市兴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泰兴市黄桥镇工作。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7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按照《泰州市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和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通知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本公告由泰兴市兴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221555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210007 泰兴市兴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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