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某制衣厂的30多名工人涌进了黄桥镇劳动争议一体化处理中心。
“我们将近一年没有拿到工资了,我们需要法律的帮助。”满头的汗水、焦躁的情绪,充斥着整个接待大厅。 正在中心值班的黄桥法庭法官助理鞠杨波立即和工作人员一起,安排工人们在会议室坐了下来,打开空调、倒上温水,安抚大家的情绪。 经过初步了解,鞠杨波得知,这家制衣厂已经停工一年多,老板准备转行从事其他行业,并着手开始变卖生产设备。然而工人们还有近一年的工资没有发放,几次上门讨要,都无果而终。 没有丝毫耽搁,法官助理迅速联系了该制衣厂的老板张某,要求其立即到场协调纠纷。 “今天太热了,等过几天凉快下来,我一定想办法把工资发下去。我也难啊……”面对屡见不鲜的“拖”字法,鞠杨波不为所动,当即向其列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判例,严肃强调了拖欠工人工资的严重性。 经过释法,张某也意识到自己的“欠薪”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表示愿意想办法解决工资问题,同时也列举了自己目前经营中的各种困难。
在工人们期盼、焦急的眼神中,法官助理迅速拟出初步和解方案,并与中心工作人员、特邀人民调解员统一思想后,开始分头做劳资双方的工作。 历经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考虑到制衣厂的实际经营困难,工人们接受了分期支付工资的方案;制衣厂在签订协议后,第一时间将首期工资款支付到位。
拿到了工资,大家都很开心:“我们事前打听过,像我们这种讨薪的,如果走劳动仲裁或者打官司,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真没想到,在这里一个上午就把事情给落实了,你们中心办事效率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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