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加复杂多样,职业暴露人群日益增多,职业病发病形式严峻。为了有效防治职业病,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职业病危害因素,从源头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那么,我们来认识下噪声。 一、定义 噪声(Noise)是噪声是生活和工作环境中使人不舒适厌烦以至难以忍受的声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凡是人们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如机器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均称为噪声。 二、分类 按噪声源的物理特性、时间特性以及频率成分分布等方式分类。 1、按噪声源的物理特性分类 ①气体动力噪声 ②机械噪声 ③电磁性噪声 2、按噪声源的时间特性分类 ①稳态噪声:指噪声声压级的变化较小(一般不大于3dB),且不随时间有大幅度的变化,如电机、风机及其他电磁噪声。 ②非稳态噪声:指噪声强度随时间而有起伏波动(声压变化大于3dB)。如交通噪声。 ③脉冲噪声:指持续时间小于1s的单个或多个突发声组成的噪声,如爆破、火炮发射等所产生的噪声。 3、按噪声的频率成分分布分类 低频噪声(主频率低于300Hz)、中频噪声(主频率在300~800Hz)、高频噪声(主频率高于800Hz)。 三、噪声污染来源 1、交通噪声。主要指的是机动车辆、飞机、火车和轮船等交通工具在运行时发出的噪声。 2、工业噪声。主要指工业生产劳动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机器和高速运转设备,是职业危害因素的主要来源。 3、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指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 4、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指人们在商业交易、体育比赛、游行集会、娱乐场所等各种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喧闹声。 四、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 我国工作场所规定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1、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 2、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时间不等于8h,需计算8h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 3、每周工作不是5d,需计算40h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 五、噪声的危害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全身性的,既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以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这些影响的早期主要是生理性改变,长期接触比较强烈的噪声,可以引起病理性改变。 1、50dB(A)以上开始影响睡眠和休息; 2、70dB(A)以上干扰交谈,妨碍听清信号,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发生意外; 3、90dB(A)以上,长期接触会造成听力损失和职业性聋,甚至影响其他系统的正常生理功能。 4、听力损失在初期为高频段听力下降,语音频段无影响,尚不妨碍日常会话和交谈; 5、如连续接触高噪声,语言频段的听力开始下降,影响听清谈话,当出现了语言聋的现象时,已发生不可逆的病理变化。 六、噪声危害导致的临床表现 1、耳鸣、耳痛,恶心、呕吐、眩晕; 2、神经系统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 3、心血管系统出现血压不稳,心率加快,心电图有改变; 4、消化系统出现胃液分泌减少,蠕动减慢,食欲正好下降; 5、内分泌系统表现有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功能紊乱,月经失调等。 七、噪声危害的预防措施 1、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技术措施,控制或消除噪声源,是从根本上解决噪声危害的一种方法。 2、在噪声传播过程中,应用吸声和消声技术,可以获得较好效果。 3、尽管噪声可以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但在生产中要想完全消除噪声,既不经济,也不可能。因此,制订合理的卫生标准,将噪声强度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是防止噪声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4、如果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暂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需要在高噪声条件下工作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耳塞、耳罩)是保护听觉器官的一项有效措施。 5、定期对接触噪声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检查,观察听力变化情况,以便早期发现听力损伤,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远离噪声,关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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