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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注意!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有这9种行为,药店将被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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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7 19:37:40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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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
药店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日前
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药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
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的通告
微信图片_20220117193338.png
药店有以下九种行为
将被依法处置
1.药店不按规定售卖(含网上售卖)止咳药、退热药、抗病毒药和抗菌药。
2.未对顾客测体温,或者未引导进店顾客戴口罩,未查验顾客行程码、健康码。
3.对体温异常或者行程码健康码异常者,未及时上报情况。
4.店员没有每天进行健康自检,无记录或记录不全。
5.店员未做好个人防护(如未佩戴口罩,或者收银后未及时消毒)。
6.店员未按照泰兴市人民政府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
7.未进行店堂消毒,无记录或记录不全。
8.假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名义,进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
9.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或者实施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疫情防控隐患。
凡有上述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对药店予以责令改正、警告
按上月医保应结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
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0天至1个月
吊销许可证
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举报电话:12345
来源:智慧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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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2-1-17 22:09: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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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1:34: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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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 22:15: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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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 18:56: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几个做到并认真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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