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教育部门迅速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力保障校园安全
2010-05-04
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刚结束,各地教育部门紧急动员,迅速行动,从“五一”后开学第一天,全面加大校园防范力度。
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部署落实。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江西、湖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市)紧接全国电视电话会后召开会议,党委政府分管负责领导就维护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河北省委、山西省政府分管领导5月3日下午分别带队,深入到石家庄、太原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检查学校及周边重点部位,督促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
各地教育部门迅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成立督查组,启动校园安全日报告制度。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4个省级教育部门5月3日紧急召开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吉林、浙江、重庆等地教育部门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在5月3日前将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传达到所有学校和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江苏省教工委、教育厅会同省公安部门成立督查组,截至5月3日,已对全省13地级市的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北京市教工委、教委成立了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参加的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督查工作组,同时选派18名干部,参加由首都综治办负责组建的专项督查组。辽宁省高校工委、教育厅2名厅领导参加全省排查整治行动,并从厅机关10个处室抽出14名同志,作为省综治委赴各地检查组的联络员。北京、吉林、上海、宁夏等省(区、市)教育部门已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分层启动校园安全日报告制度。
5月4日起,各地全面组织督查,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治安防控。一是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和学校督查指导。5月4日上午,北京市政府、浙江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将带队开展检查,北京市教工委、教委督查组将深入18区县开展专项督查和巡视暗访;5月4日起,天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将率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同志组成16个检查督导组,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查;西藏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将率队对拉萨市区学校进行安全督导检查。河北省、湖北省将由教育、综治、公安三部门组成由5位副厅长带队的5个督导组,赴各市检查。黑龙江省将下派5个工作组,开展为期15天的学校安全大检查;山东省成立由9名教育厅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每组3名成员赴各地进行督查;河南高校工委、教育厅将由厅级领导带队,对18个市进行明查暗访;陕西省由教育厅领导带队,赴11个市区进行查访;宁夏自治区将组成3个督查组,由3名教育厅领导带队对全区进行为期两周的专项督查;海南省将派出4个检查组赴18个市县检查。山西、吉林、安徽、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省(区)教育部门也明确由厅领导带队到基层和学校开展督查,其中,云南省要求各州(市)、县(区)教育局领导5月4日必须到学校现场指导督查,宁夏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学校综治维稳工作专项监督的通知》。5月5日起,上海市政府分管领导将率队对一些小学和幼儿园进行暗访。二是组织拉网排查,部署警力加强学校治安防控工作。安徽、福建、河南、湖北、云南等地教育部门要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立即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要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在5月4日学生上学时必须到校门口迎接学生。辽宁省立即修改完善了全省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细化排查整治的步骤和内容,要求边排查,边整治。江苏省要求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和校园周边复杂部位增加巡逻力量、扩大巡逻密度,预防案件发生。湖北省要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强配齐门卫保安,在校门口、重要部位安装摄像头。西藏自治区紧急协调公安部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期间安排警务人员进行巡查,并在周边治安复杂学校的附近设立警务室。(责任编辑 傅佩佩) 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12/info127294156688511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