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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致全省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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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09-11-8 17:06:13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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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关注少年儿童的终身发展、为中小学生营造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需要得到千千万万家庭的支持。
  社会快速发展使人们的生活压力比过去增加了许多,也使中小学生的学业压力无形中增加了许多。晨雾中孩子们急匆匆上学的脚步、深夜里孩子们灯光下埋头的身影,始终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心,也牵动着各级党和政府领导关切的目光。
  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决心花大力气扭转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文件做出了五条规定: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从教师要求学生早晨到校或住校生到班至中午放学,下午从开始上课至放学)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中午放学至下午开始上课期间,不得要求学生自习、午练、午读等。不组织非住校生上晚自习,不得要求学生、家长写申请参加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小时,教师不组织上课、考试、评卷等教学活动。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未经批准,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任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有体制改革学校要按规定要求限期清理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
  自从省委省政府颁布五条禁令以来,我省广大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情况已大为改观,校园、教师、学生的生活都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秩序,自主、快乐、多元开始成为孩子们生活中绚丽的色彩。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丰富学校的教育形式,引导广大师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让每一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能得到全面而又生动活泼地发展。
  尊敬的家长,教育工作必须讲究科学,任何超出少年儿童心智成长限度的过重课业负担,只能适得其反。而且,中小学生的学习不仅仅是学习知识,学习的方法也不仅仅是做作业,更为重要的是要让每个孩子有健康的体魄、美好的心灵,要让每个孩子都能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做事。为了您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请您给孩子充足的睡眠,带孩子充分地运动,陪孩子多聊聊天,让孩子为您分担些辛劳,引导孩子参与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请理解和支持我们的行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我们的举报联系电话是:025-83335673,83335604,83335373。
  祝愿您的孩子身心健康、学有所成!    

  此致
敬礼!

江苏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http://www.ec.js.edu.cn/newsfiles/47/2009-11/21222.shtml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8 17: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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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8: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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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8 18: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减负有什么用啊,高中还是有重点和普通之分啊。%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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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1-8 18: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8 20: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坚决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8 21: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黄桥的高中依法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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