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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思考:刘文学是少年英雄,还是悲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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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22:26:17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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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2日晚中央电视台1套节目播出了刘文学勇斗地主分子英勇牺牲的英雄事迹。说得是“在18日,四川省合川县双江村年仅14岁的刘文学在回家的路上,发现本村的一个地主分子在偷生产队地里的辣椒,于是上前去捉拿地主分子,拒绝了地主分子的金钱收买,与其进行英勇搏斗,最后被地主分子用绳子勒死。”的往事,作为对少年英雄的纪念。

    1959年11月,那是一个什么年代?正是处于刚刚经历了史无前例的“全国大炼钢铁”大折腾之后,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全国“三年困难时期”的前夕,在这3年多时间里,根据陆续披露的历史资料,全国非正常死亡的人数达数千万之多,其中绝大多数是饿死的农民。而四川省、河南省、安徽省是当年饥荒最严重的地区,填饱肚子成为当时人们的最高奢望。

刘文学的故事,对于上了一点年纪的的大陆中国人来说,实在是耳熟能详。在文革前和文革期间的小学语文课本里,都以课文的形式出现。其“念念不忘阶级斗争”的主导思想,使整整一代中国人树立起了“痛恨地主阶级,不忘阶级斗争”的思想观念,“亲不亲,阶级分”成为了那个悲剧年代的主流思想,地主分子和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一起归为“黑五类”,成为全社会“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斗争对象,有多少好青年就是因为“家庭出身不好”而不能升学、不能参军、不能就业,在“接受再教育”的口号下过着低人一等的悲惨生活。

经过罪恶的“阶级斗争”理念洗脑,那个年代有不少人绷紧了“阶级斗争”脸,天天睁大眼睛寻找“阶级斗争新动向”,盼望着有一天能够揪出某个正在破坏、捣乱的阶级敌人,好让自己一夜成名,成为与阶级敌人英勇斗争的大英雄。

这个机会终于让居住在四川省合川县双江村年仅14岁的农村少年刘文学逮到了。根据中央电视台采访的刘文学的老师、同学回忆,1959年11月18日晚12时左右,刘文学在地里参加完集体劳动,回家时路过一块辣椒地,发现同村的地主分子王荣学正在偷摘集体的辣椒。刘文学立即上前拉住王荣学,要向生产队报告。王荣学情急无奈,掏出一元钱递给刘文学,还假称和刘文学有亲戚关系,希望他能放自己一马,但刘文学丝毫没有动摇保护集体利益的决心,坚决拒绝了。气急败坏的王荣学顿时起了歹心,想要置刘文学于死地。两人在地里搏斗起来,最后年仅14岁的刘文学由于年小力弱,被40多岁的王荣学用背篼绳子勒死在地里。

刘文学当年的同学回忆说,刘文学学习成绩好,经常帮助同学,而且热爱劳动。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个努力学习、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但也不得不承认他也是那个时代、那种可怕理念的受害者。刘文学14岁的花季年龄,正是长身体、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但是他——包括它的同龄人接受的教育却是“人是分阶级的,阶级敌人都是专门破坏捣乱的,要时刻提高警惕”,因此在他的心目中,地主分子根本就不是人,“只准老老实实,绝不允许乱说乱动”。因此看见地主分子偷辣椒,绝对要“坚决斗争到底”,因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至于该不该先搞清事情的原委,这样做应不应该,值不值得,那不是一个14岁的少年能够考虑的。

再来分析王荣学的偷窃动机。对于地主分子王荣学来说,无产阶级专政铁拳的滋味恐怕他是很清楚的,平日里见人矮三分,“夹着尾巴做人”应该是一种常态。除非是他活腻歪了,绝对不会没事找事。如果不是一家老小饿得嗷嗷直叫,他绝对不会冒着天大的风险去偷集体的辣椒。要知道,那个年代一般人偷辣椒只不过是小偷小摸,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地主分子偷辣椒、特别是偷集体的辣椒,那就是一件天大的罪行,误写一句反动口号就可以枪毙,“破坏集体财产”还不更是杀头大罪?

要知道,地主分子也是人,也先要吃东西才能活下去,在濒临饿死的情况下偷摘几个辣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刘文学由于收到当时宣传的蛊惑,根本不把地主分子当做人看,认为地主分子偷摘辣椒就是大逆不道、十恶不赦,他要不顾一切将地主分子扭送生产队;而地主分子也完全清楚一旦事情败露会是什么后果,不仅自己要遭殃,家人也必定遭受牵连,很可能一家老小就会因此命丧黄泉,或是生不如死。

其次,地主分子被发现后也并没有一开始就想杀人。先是苦苦哀求,哪知道刘文学在“阶级斗争”的主流宣传教育下,已经丧失了人类最基本的怜悯之心,在他心目中地主分子就是社会渣滓,没有错都该死,况且还犯下了“盗窃集体财产”的滔天大罪!所以,就一定要将地主分子扭送的生产队接受处理。至于地主分子到了生产队之后,是“坐喷气式”接受革命群众的残酷批斗、拳打脚踢,还是强迫地主分子一家互相毒打,以示与“反动家庭”划清了界限,那是无产阶级专政和革命群众决定的事情,也是刘文学乐于见到的结果;地主分子见苦苦哀求无效,就转为金钱收买,要知道那个年代地主分子的社会地位不如猪狗,生活远不如一般人,一元钱恐怕是那个叫王荣学的地主分子能够拿出的最大数额。哪知道刘文学已经把“保卫集体财产”当成了自己头号的使命,任何物品只要带上了“集体财产”的桂冠,就立刻变得神圣无比,哪怕是一根针也比地主分子全家的性命要珍贵,甚至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君不见,文革时期有抢救集体的一根木头而牺牲的革命烈士金训华,我们邻国朝鲜也有为抢救领袖画像而英勇牺牲的小姑娘,直到今天,我们还一直在高唱“五星红旗比我们的生命更重要”。所以,少年英雄刘文学绝对不能容忍地主分子偷窃集体的财物,哪怕是几个辣椒,哪怕是地主分子的全家快要饿死了,几个辣椒就可以救全家活命。因此,刘文学绝不会妥协,铁了心要将地主分子扭送生产队,交给革命群众处理,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接下来,地主分子面临两种选择:1、乖乖的跟刘文学到生产队,后果是自己和全家生不如死或命丧黄泉,那个年代死个地主分子比死条狗还简单,所以地主分子很清楚这样做结局是什么;2、拼死一搏,说不定还能蒙混过关。于是,悲剧就这样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所以,以今天理性的眼光来看,无论是刘文学还是地主分子,都是悲剧的扮演者,都是值得同情的人物。而应该痛恨的是那个不把人当人看的罪恶年代,那种将正常人异化成魔鬼的罪恶说教。

很清楚,2009年10月22日晚中央电视台1套节目播出刘文学的“英雄事迹”, 刘文学是作为一位值得全国人民学习的英模人物而被歌颂的。笔者愚钝,实在不知道该向少年英雄刘文学学习什么。如果说要学习刘文学不惜生命保卫国家、集体财产的勇气,今天各级官员们吃喝的费用、屁股下坐骑的花费、出国公款旅游的费用,远远高于当年地主分子盗窃辣椒的数额几十亿倍,更不要说贪官污吏们捞的黑钱了。如果全国人民都来学习刘文学不惜生命保卫国家、集体财产,这维稳还怎么进行?

如果说要学习刘文学“阶级斗争”的思想观念,那么今天的阶级敌人又在哪里?是不是要号召人们重新绷紧了“阶级斗争”脸,天天睁大眼睛寻找“阶级斗争新动向”,让文革再重演一次?

此外,即使发现有人犯罪,是不是就应该鼓励未成年人挺身而出与之斗争?鼓励未成年人不顾自己的安危与犯罪分子进行搏斗,是不是对少年儿童的一种残忍行为?

实际上,还是应该感谢中央电视台,使人们重新回想起中国还经历了这么一段惨痛的历史。也使人们猛然发现,即使到了今天,人们正确的是非观、正义观依旧没有确立。包括中央电视台这种媒体机构,都分不清是英雄还是悲剧人物,都不知道自己该倡导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刘文学事件在全社会进行广泛讨论,是非常必要的。

为了几只辣椒,付出了两条鲜活生命的代价——成就了一位少年英雄,也制造了一个杀人犯,这一切都是保卫“集体经济”的观念下进行的。难道我们今天还要将这种“道德杀人”的悲剧继续进行下去吗?看来社会也许真正需要来一次大讨论:刘文学到底是英雄,还是悲剧人物?如果全民族的英雄观意识还依旧处于集体麻木状态,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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