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教育在线 于 2017-1-5 15:37 编辑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创新学生评价制度,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充分发挥榜样带动和激励导向作用,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1、班主任和辅导员组织各班学生民主推选和各科任教师进行考核、筛选、评定,少先队、教导处联合审核、表彰。 2、“三好学生”名额分配按班级学生数的15%左右确定,一般每班不超过12名。
二、评选必备条件
1、品德要求: 集体荣誉感强,模范地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学校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红马甲志愿服务活动,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行为习惯良好,学期结束被评为“班级好习惯少年”。 2、学习要求: 学习积极努力,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具体各科成绩要求为: 语文 一、二年级达到90分 三—六年级达到80分; 数学 一、二年级达到95分 三—六年级达到90分; 英语 90分及以上; 美术、音乐课、科学、思品 优秀。 3、体质要求: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至少有一项体育爱好或特长,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期末考试结束后,各班先从班级好习惯少年,同时体育成绩是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中民主测评,当堂唱票,选出本班的14个三好学生初步人选 (初步人选必须经半数以上学生测评同意)。 2、各学科学期成绩揭晓后,对照标准直接删除成绩不符合的三好学生初步人选,再按总分排序,得出三好学生正式人选(不超过12名,宁缺勿滥),将电子稿存少年队/三好生文件夹。 3、少先队、教导处联合审核名单,填写奖状,进行表彰。
欢迎对我校的三好学生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如有建议和意见,请直接回复黄小微信公众号留言,或者电话:87211021-8122,13852881390。
来源:黄桥镇中心小学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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