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的通知》(泰教基〔2009〕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参加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要成立测试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各校要按规定的测试项目组织和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在学生锻炼达到一定水平后,组织测试登记工作。
3.各校要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测试工作,并将本校所有学生的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标准》数据管理中心,上报的测试数据要确保真实可信,同时要做好原始资料的保管工作。
4.市局将加强对学校测试过程的督查,并于12月初对各校上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附件: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的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泰州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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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苏教体艺〔2007〕9号)精神,现将2009年我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公布如下: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投沙包、跳绳。
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掷实心球、跳绳。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400米跑(50米× 8往返跑)、掷实心球、跳绳。
初中、高中各年级,测试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掷实心球、篮球运球。
各市(区)要加强对所属学校测试工作的的检查指导,督导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组织开展测试工作。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在学生锻炼达到一定水平后组织测试登记,并于今年12月20日前将本校所有学生的测试数据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各地、各学校要确保报送的测试数据真实可信,市教育局将在网上组织检查,对于不按测试规定、数据不真实的市(区)和学校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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