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申宁)记者从今天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15年起在全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建立,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规定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措施。 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后,提升教育质量成为核心任务。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准确反映义务教育质量状况的客观数据,既不能全面客观地对义务教育质量做出评价,也不能有效诊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单纯以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来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现象一直存在。为此,亟需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准确掌握教育现状,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 该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两个学科,具体安排是:第一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第二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第三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今年是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启动年,测试学科为数学和体育。 监测采用分层抽样方法抽取样本:一是主要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抽取样本县(市、区);二是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抽取样本学校;三是随机抽取样本学生。全国所有样本校均按统一要求,于规定时间,在本校进行统一测试。据介绍,监测安排在每年6月中旬,综合考虑了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万多所,专任教师900多万,在校学生近1.4亿。义务教育量大面广,各地发展不平衡。从2007年开始,教育部连续8年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6个学科领域的试点监测,其中5次为全国范围的大规模试测,监测样本包括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695个样本县(市、区)的46万余名学生、11万余名教师和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