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店也能享受创业普惠政策 我市出台鼓励创业一条龙扶持措施 中国江苏网12月11日讯 如果您有创业想法,苦于无力实施的,不要发愁,不如先看看我市又出台了那些新政策鼓励创业。 目前,从创业计划、储备资金、租赁场所,再到工商登记……这一系列创业过程,泰州都出台了鼓励和扶持政策。 网络创业也享受普惠政策 双十一当天,泰州市民在淘宝上的消费超过2亿,而泰州多家电商的营业额超过了千万。开网店,对于没有太多资金的初次创业者来说,是个好机会和平台。而现在经过工商登记开办“网店”,以及未进行工商注册、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均认定为网络创业,享受创业扶持普惠政策。这就意味着“网店”跟现实中的店铺一样,能享受资金扶持、创业补贴等政策。 目前,我市鼓励创业者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搜索引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实施网络创业,鼓励进入手机APP、移动互联等新兴领域开展创业。我市已将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城乡劳动者终身技能培训体系,并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引导电子商务创业者集中入驻,提供标准化的经营场地和办公环境,对入驻创业者提供综合扶持和集中服务。 困难人员创业仍然可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来说,为了减少他们的创业风险,我市专门推出了保障生存型创业鼓励政策。 我市鼓励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初始创业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自主创业,根据困难程度,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资金扶持、创业奖励等创业专项扶持。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创业复退军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并免收所有代理费。 “低保”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创业,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可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如果创业后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上,仍可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个月不变。 初次创业成功有奖励,还有社保补贴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及技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的复转退军人以及残疾人等人群,在本地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并正常纳税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对企业扩大规模,每年新增岗位中招用登记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助。其中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3000元补贴,给予毕业生1000元补贴。 对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并能持续发展、正常纳税、带动就业5人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成功创业,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缴纳部分补贴。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人经营的,给予企业主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补贴。 降低工商登记门槛,住宅也可用作营业场所 近日,小宋辞职专心在家做私房烘焙,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预订和销售,她没有经营场所。现在,像这样的“小生意”也可简单进行工商登记了。 目前,我市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住所登记条件,以商业用房登记的,创业者只需提供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以住宅登记,且从事行业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的、非扰民的,有申请人出具相关承诺,并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即可办理工商登记。以个人名义从事家政服务、照料服务、医患陪护服务、家庭教育的,可以不办理工商登记。 二次创业可获部分增值税奖励 目前,我市允许个体工商户保留原名称、沿用原前置许可创办民营企业,对“个转企”不重复计征税收。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企业内部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对年主营收入首超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嘉奖其增量增值税留成部分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用于其扩大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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