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小学推行弹性放学的指导意见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泰州实验学校: 为切实解决部分小学生家长不能及时接孩子离校的现实困难,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起,在全市小学推行弹性放学。现就这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对象 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小学生,其家长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可以弹性放学。 二、组织安排 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学生,学校应在规定时间正常放学。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经申请批准的学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安排集中管理,实行弹性放学,具体放学时间由各校结合学生需求与本校实际提出具体办法,经市(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对实行弹性放学的学生,学校要组织他们进行以完成作业、预习复习和课外阅读为主的自习,或组织他们开展体育、科技、艺术等自主实践活动。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通过兴趣小组、俱乐部、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开展活动。 三、实施原则 1.坚持自主选择。严格以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学校公益。严禁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严禁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参与弹性放学服务的人员以教师为主,也可积极引入社区、高校、机关、部队、企事业等单位人员和学生家长参与弹性放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和社会资金的支持,对参与弹性放学服务的人员进行适当补贴。 3.坚持管理规范。弹性放学管理实行“市(区)为主,一校一策”,各地可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办法。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在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五严”规定,严禁借机组织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帮助群众解决现实困难的角度出发,主动作为,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和筹划弹性放学管理工作。各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加强对弹性放学实施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工作有创新、群众满意度高的先进学校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实施过程的长效管理。 泰州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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