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四市(区)高分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检查 4月16-1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派出8个督导组对江苏省2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我市泰兴、海陵、高港、姜堰接受了第四和第五组的督导检查。副市长王学锋,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奚爱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万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冯明等陪同检查。 督导组在四市(区)分别核实了台账质量,召开了人大及政协委员代表、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4个座谈会,分2小组抽查了6所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4月19日上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会在南京召开。会上督导组认定,江苏省24个县(市、区)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我市姜堰区得分96分,在此次接受检查的24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高港区95分、海陵区94分、泰兴市93分,泰州四市(区)平均得分94.5分,在所有接受检查的地级市中排名第一。 靖江市、兴化市已于2013年11月份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检查。自此,我市所有市(区)均已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区)”督导检查。 督导组召开座谈会及实地检查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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