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所有市(区)均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省级督导评估 8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发布公告,公布了2013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泰兴市、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荣列其中。靖江市、兴化市已于2012年通过,至此,我市所有市(区)均已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省级督导评估。 《公告》明确,2013年全省共有17个县(市、区)经过县级自查、市级复核和省级督导,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督导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教育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公众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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