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正式施行: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经常看望或问候;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人,禁止对老人实施家庭暴力。在新法实施的第一天,无锡就出现了中国第一例儿女不孝被判“常回家看看”的案例(详见本报今日A9版)。
作为传统道德“百善之先”的“孝”,如今似乎正在遭遇严峻挑战。一方面,现代化、城市化带来的人口流动正在迅速抽走农耕社会“四世同堂”下敬孝的现实基础。父母与子女天各一方所产生的赡养难题,正日益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我国首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显示:今年全国空巢老人规模将突破1亿大关。
另一方面,空间上的距离也在悄然加剧两代人情感上的疏离,甚至“多年春节未曾回家”还被一些媒体宣扬成爱岗敬业的表现。以至于有老人不得不发工资请子女回家,有老人因全家聚会时小辈各自把玩手机,一怒之下摔盘离席。荒诞的情节、孤寂的灵魂令人喟叹: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们坐在一起,你却在玩手机。
这种情况下,“敬孝”开始成为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从新“24孝”行动标准的颁布到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改、施行,几乎每一次都会引发关于“如何敬孝”的争论。有人认为,不应将道德问题上升到法律;有人质疑,相关标准、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还有人抱怨,高强度的城市竞争、巨大工作压力以及法定假期被忽视才是造成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的“罪魁祸首”。
平心而论,人们的上述抱怨、诉苦、争论并非空穴来风。但如果我们能有老人对子女的一半思念回馈他们,那么这些困难还能阻挡我们回家的脚步吗?冷静下来想一想,我们是否把太多的精力花在了与客户应酬、与朋友狂欢以及个人的消遣娱乐上了,而这些时间原本可以用来回家看看的。
如果说,物理上的空巢是我们这个时代不可避免的“社会悲剧”,那么尽量减轻父母心灵上的“空巢感”则是为人子女者必须承担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不妨以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施行为契机,重新审视那久已未曾温存的父子、母女之情,放下借口与抱怨,从今天起,常回家看看。
王垚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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