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年的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厂矿企业为单位组织,捐赠一天的工资收入,采取去零取整的方式,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最低捐资额为:县处级以上干部200元,科级干部100元,其他人员50元,多捐不限。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直接向红十字会捐赠。 当年,盐城市盐都区红会在一份内部传真电报中也提到,每人捐赠数额以一日工资为低限,多捐不限。为便于操作,捐赠数额原则上已理顺工资的机关公务员按每人不低于150元,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按每人不低于80元,企业在职职工按每人不低于30元的标准计算。此后几乎每年盐城都会下达类似通知。 根据盐城下辖东台市琼港镇中学官网转发的一则通知,2011年,盐城市委办、市政府办发文要求,在当年的“5·8”世界红十字纪念日期间再次开展“博爱万人捐”活动。通知同样包括了“县处级以上干部(高级职称)150元、科级干部(中级职称)100元,其他人员50元”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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