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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劝那些还没有婚外情的人!能坚持就坚持住!{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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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1:55:35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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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之间发生偷情的原因无外乎:现实婚姻,欲求不满;事业平淡,混中生情;你敢点灯,我就放;纯属好玩,乐交密友等等几点。
    每个人的生活中有三分之一用于睡觉,三分之一用于工作,三分之一用于其他。可以说工作的时间构成了生活中人际交往的全部,同事也就自然成为了是除爱人以外接触最多的人。在这一过程中,长久积累起来的点滴情感,在相互爱慕、崇拜、吸引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下,情愫也会日积月累
    这时候,在某一个恰当的时候,当怀有同一个好奇、新鲜、想要寻找突破的两个异性同事有单独的空间在一起的时候(一般多是出差、集体活动、深夜加班、单位旅游等情况),这是潜藏心底的欲望与冲动就会显现出来,燃起成一堆难以浇灭的欲望之火,从而翻云覆雨、男欢女爱、不能自拔。
    男女同事间的“偷情”大抵如此。如果双方之间都有家室,那么这种偷情也许会遵从彼此某种潜规则,不动声色,双方都在享受着“偷”与“被偷”的刺激与快感。有人说,偷情的男人很愚蠢,因为总有一天会被发现。但是,偷情的男人都希望自己最聪明,哪怕是在办公室这样危险的地方偷情也不被发现,那就会证明他的聪明无比。男人天生是爱证明与占有的动物,这反而给了他一种证明自己的方式,在偷情中享受着快感,而女人肯怕更多的是享受新鲜与刺激的感觉。
     另一种情况是,男女同事双方中有一方已婚,另一方单身。这种情况就要复杂一点了,因为偷情的双方地位从此不再平等。一旦一方和另一方发生了肉体关系,彼此都会对对方有一种占有的欲望,不再希望看到或发现他还和别的异性乱搞。而同事间是如此的亲密,一举一动都难逃眼底,于是彼此间可能产生情绪上的指责或者工作上的冲突。如此, “偷情”也不再是一种乐趣!
    进一步地,如果男女同事“偷情”双方中一方是已婚的领导,另一方是单身的下属,那么这种“偷情”只会伴随着痛苦、纠结、委屈、争吵,甚至更多……作为单身下属的一方必然成为已婚领导长久的“情人”,前提是这个下属没有选择离开。而下属作为长久的“情人”是痛苦的,也是委屈的,就算是真爱也只能埋藏心理,默默承受,那种心酸与苦楚也许只有当事人能亲身感受得到。要不甘当“情人“或”小三“,享受着TA带给你的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文明享受,要不有骨气的逃出TA的羽翼,自力更生,重新开始。
文章最后,我还是想借用一段话来结尾——
    偷情很刺激,但我仍然奉劝那些还没有婚外情的人,能坚持就坚持住,婚姻之外的两情相悦是需要代价的,记住林老先生的话,别以为你没偷情就是失败,就是跟不上潮流,实际上,男女之间的最高境界就是“偷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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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10-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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猬无刺 + 20 + 20 很给力!
总评分: 银币 + 20  金币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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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7 12: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
男女之间的最高境界就是“偷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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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7 13:0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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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7 13: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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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0-7 14: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soso_e140:}浮云辽阔我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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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7 14: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猬无刺 发表于 2012-10-7 12:01
男女之间的最高境界就是“偷不着”。
{ ...

谢谢领导的金币和顶帖。{:soso_e113:}

点评

强烈鄙视: 5.0
强烈鄙视: 5
领你妹  发表于 2012-10-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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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5: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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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7 15: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好人王少兵 发表于 2012-10-7 15:09
回头是岸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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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g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0-7 16: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楼主讲得头头是到,深入浅出,满含哲理。
体会颇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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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7 16: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gsg 发表于 2012-10-7 16:09
楼主讲得头头是到,深入浅出,满含哲理。
体会颇深嘛!

老人家好,谢谢您老的跟帖,其实,这文章不是我写的,我不过是转过来让大家分享的。顺祝老人家安好!

点评

gsg
谢谢!!我很欣赏!不错!  发表于 2012-10-7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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