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

[泰兴新闻] 泰兴市全面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754人阅读  0人回复   查看全部 | 阅读模式 |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6-16 18:46:13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分享到: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黄桥的网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黄桥在线。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通讯员 芦志伟) 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下发《关于提高2012年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和特殊困难残疾人及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和特殊困难残疾人及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
  《通知》明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重残无业人员及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助标准从380元/人·月提高到400元/人·月,一户多残依老养残人员生活救助标准从228元/人·月提高到24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重残无业人员生活救助标准从230元/人·月提高到270元/人·月,一户多残依老养残人员生活救助标准从138元/人·月提高到162元/人·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4200元/人·年提高到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从3200元/人·年提高到3800元/人·年;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800元/人·月提高到880元/人·月。
  以上共需新增经费1160多万元,其中市财政负担845万元。


该贴已经同步到 泰兴新闻的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帖 客服
微信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关注身边发生的最新资讯

客户端

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扫码立即安装至手机

回到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