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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我们围观,抓人我们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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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1 01: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soso_e132:}强行拆迁现在很流行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1 02: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各位,所幸今天我也目睹了“照相”的一幕。说些什么呢?这么大规模的拆违相信不是强权政治的结果,个人是赞同依法建设的,这个社会如果全部按照自己的想像行事,还有什么秩序可言?在现场,虽然为被拆者惋惜,但也清晰的听到来自民众的声音:胆子太大,过于狂妄,停了多少回工,竟然偷偷摸摸建到这么大!作为一个社会人,我想对大家说,不要一提拆除就产生对政府的对立情绪,那小伙子就是带着这样的情绪拍照的,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也很值得我们深思......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1 08: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金溪 于 2011-5-1 08:54 编辑

回复 见微知著 的帖子

    我无意与这位兄弟抬扛而"哗众取庞"而"混淆是非"。老百姓思维简单,但有话要问,你解释可好?一.他家只四口人,是按规定批地的吗?是!因为我是看到了那张帖盖满大印的复印件的。09年9月29日国土局曾向夏家发出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试问,假如定慧路的走向不在此楼下,政府会拆吗?继而,那时为何不进行违建强拆?至少那时强拆了会减少夏家的损失和今天强拆时纳稅人的损失!二.已然与夏家达成了协议,昨天的规模显然政府在开一个"拆迁现场会",用阵的目的我毋需作过多的解读。我已过了激昂的年龄了,亦是二十六年党龄的党员,我知道我不能攺变世界,也一直注视着世界的变化,并努力适应。即或我用良心发了声也让有些人不快了,但不可置疑的是我等百姓仍处于弱势!昨日,我不到九点就离开了现埸----心的颤动----始于那小伙儿被带离之前的场景。其后还发生了什么,我沒看见,但去现场看的左邻右舍回来后说了些啥,你听不见我听见了,当然你们也不需要听...
    平时,我所看的电视节目:朝闻天下.午间新闻.新闻联播.经济半小时.军事报道.百家讲坛等,几乎不看电视剧(革命与军事题材的除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1 09: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当时现场被拆的人家拆完之后补偿就到位了,有个别人围观人员情绪太激动,工作人员当时已经好好解释了,可是仍然不听,就被带到一边,等情绪稳定了再好好谈,而且人昨天早就已经回家了,希望楼主以后说话不要这么激进,没有说违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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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09: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回复 见微知著 的帖子

我没对政府有对立情绪,仅好奇拍了两张照,重点是莫名的被扣押和强迫要求删除手机照片,让我很无语,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相信扣押我的人以及您还是有基本法律常识的!请“正面回答”我,我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哪条法律?以及押我的人是什么身份?  在此恳请网友:见微知著、我想有个家、沉思。。。。。。都来正面回答我一下(在次强调正面回答)!
万分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5-1 20: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本帖最后由 薛荣民 于 2011-5-1 20:26 编辑

  从你的网名“被抓的小子”就可以知道你所获得的“待遇”,现在再次从法律的角度重申一下:你拍照未违法。扣押你和要求删除照片的行为无任何法律依据,你可以层层向上反映情况。至于有些“网络打手”语无伦次所说,我们谢谢他们,这个时代是需要他们的,常言道越辩越明。
  作为一名大学生,不要因为获得此“待遇”而丧失对生活、学习、工作的积极的态度。
  如此大规模动用政府力量拆违,我们为什么要围观,那是因为政府在为其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多部门多名官员放任了违建)买单,浪费的是纳税人的钱。
  对你的维权我们坚决声援,相信法律,相信我们的党和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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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01: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复 金溪 的帖子

看了你的帖子,很是诧异!我说过你哗众取宠了?我讲过你混淆是非了?一件事情的是与非不是绝对的,主要看评判的人出发点是什么。看得出你对拆迁很敏感,敏感到借题发挥!有这必要吗?我们探讨的问题是什么,你应该非常清楚,犯不着无限上纲。其实很敬佩你的文采和见地,没成想你对一个路人的闲言生发如此感慨,可惜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2 01: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复 被抓的小子 的帖子

说你带有情绪是我个人的判断,或许失之偏颇,但绝无中伤之意!想讨教的是,现场接近200人,唯你拍照,你的意图是什么呢?我不敢说你年轻气盛,你小小年纪又能领悟这社会多少东西,我呼吁公正看待一种现象,并非是对你的批判,如果你觉得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完全可以按照法律行家们的指点去为自己伸张正义,而不是在此比拼斗法。昨天的跟帖让我看到了很多的东西,在这个平台上,有着许多失之公允的地方,再多说一句你不爱听的话,也是出于真诚的提醒:你的路还很长,多用用头脑,可能顺耳的话会使你很受用,但对你的发展无益。。。。
祝你顺利!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2 02: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回复 薛荣民律师事务所 的帖子

可能是天意,原本长长的回复因为网络的问题被删除。也好,免得得罪版主!只是不明白,我何时成了“网络打手”(也许是误解,见谅)?说出自己对某件事情的看法或可存在语无伦次,这只是水平的问题,并不代表就站在那一方讲话,作为版主,轻易将网友划分等次,不妥。
自从登上黄桥在线的平台,常常看看、侃侃,打发赋闲的时间,以为找到了可以畅所欲言的最佳环境,原来这里也是不容实话实说的,否则就会遭至攻击。律师在公众眼里应该是正义的代言人,不仅通晓法理,而且能言善辩,所以申明自己不想也不敢再说什么!我也常常质问自己,为何说的多,做的却很少?!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2 05: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声援,就是声音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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